日前,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届时我市相关部门将免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居民,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据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创业证》,或委托其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大学毕业生毕业当年离校后,可直接向就业创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创业证》,也可持学生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影印、照片(1张两寸,2张一寸);其他人员凭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照片(一张2寸、两张1寸)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分配范围包括:各单位失业人员;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就业;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士兵;毕业当年的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其他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将免费分发。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什么收费,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