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2450个单位在城市管理检查垃圾分类被命名
(记者王斌、李涛)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了解到,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10天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宾馆、饭店、餐饮、事业单位、楼宇、超市、居民小区等1.5万余家,对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昨天上午,在丰台区大成路翠微百货,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对5月4日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海底捞火锅店、博克斯玛生鲜超市、冯光老早麻辣香锅店进行了首次复检。城管队员在后厨及垃圾处理区检查时发现,三家门店均已按照城管执法部门前期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配备了四类垃圾桶,生活垃圾按标准分类投放。
之后,执法人员在丰台区吴马特大成路店检查时,发现水果销售区的经营过程中产生了腐烂水果、果皮等厨余垃圾以及塑料袋、纸箱等其他垃圾。但现场只放置了一个没有任何痕迹的垃圾桶,将水果、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混合后扔进垃圾桶。前期,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多次到超市宣传告知《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针对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该超市将被立案调查,并将面临3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此外,海淀城管执法局北下关街道执法队近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慧寺七号院北京城建物业有限公司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贴有标签的收集容器内,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据海淀城管执法局北下关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再次违规,将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截至5月10日,海淀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80人次、车辆1452辆,检查社会单位、餐饮企业、党政机关住宅小区2270家,开展宣传教育476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积极引导和宣传告知,对262起案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155起。
据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介绍,自5月1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示、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的单位集中执法处罚,重点查处垃圾分类管理“十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