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成亮)6月23日,湖北青创贷款(二期)项目签约启动大会在武汉召开,总结湖北青创贷款一期项目实施发展情况,研究部署二期项目启动工作,现场签订二期项目合作协议。
为不断扩大“青创贷”政策受益面,团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一期实施的基础上,与省农信社、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启动“青创贷”(二期)项目,提供10亿元金融贴息贷款,重点解决湖北创业青年和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过程中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帮助湖北青年创业。
据了解,湖北“青创贷”(二期)项目贷款对象为湖北省青年创业项目负责人、青年创业者(45岁以下),优先支持与各级组织有联系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青年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具体包括:青年创新联盟会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共青团孵化企业、“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支持工程”支持企业、参加“青年创创”系列大赛项目(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大赛并获得铜牌及以上)、青年创业先锋训练营培训项目、在“湖北青年创新成长企业市场”上市企业等。
项目主要聚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产业发展方向、战略发展布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项目。重点支持高效农业、农村电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推荐支持光电信息、清洁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生物医药等科技青年创业项目。
项目二期实施合作期限为36个月(2021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5日),在贷款额度、利率、贴息政策等方面与一期项目基本一致,个人创业担保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项目,贴息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1倍确定,上限为2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0万元。
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利率上限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50BP;其他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 150BP,具体利率由合作银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个人、合伙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政策给予补贴。借款人和还款积极、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应超过3次。
据团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团委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农村信用社,在湖北联合启动了“青创贷”项目。项目一期实施5个多月后,向全省679个青年创业项目和小微企业发放1.5亿元金融支持贷款,受到广大企业家的热烈欢迎。今年,团委将湖北的“青年创贷”列入部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