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见习记者苏)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号文,全面梳理了18类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方便群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通知》指出,我省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两类。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需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业,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军人、高校毕业生等15类对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涉及三类对象:新招聘的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15%(100人以上企业的8%),且与其签约一年以上。有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孵化器基地经营者;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网上汽车相关企业或其子公司。
为拓展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渠道,方便创业者申请,《通知》支持鼓励地方创业孵化基地、社区(村)、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高校毕业生服务机构、经办银行、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等。开展相关服务,收集汇总辖区内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向当地社会部门推荐。同时,鼓励各地借鉴福州“创业银行”模式,与合作经办银行对接,支持经办银行设立创业担保贷款专用窗口,探索实施“多审合一”,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