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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国家给补助多少钱,贫困户创业补贴多少钱

为深入贯彻《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法正〔2019〕6号),落实市政府2019年为民实事,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根据市全民创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在全区实施“百名创客引领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补贴申报支持工作。

据悉,今年我市“百名创客引领计划”申请人分为高校毕业生、海归、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其中,经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个人名义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营业执照,且依法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市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资金,给予其一次性启动补助5000元。已享受省、市创业扶持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对于返乡人员,自2016年5月21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号(发〔2016〕106号)发布以来,经政府相关部门登记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开办创业,成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农业补贴扶持条件,吸纳3名以上已在当地建档就业,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并正常向职工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或者职工个人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创业项目的贫困劳动者。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筹集资金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已享受省、市创业扶持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自2015年11月5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号(发〔2015〕233号)发布以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的残疾人(持残疾证)、因失能失去工作的职工、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已享受省、市创业扶持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从2017年5月5日起,已在政府相关部门登记的贫困农村劳动力将自主创业,依法成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等符合农业补贴扶持条件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资金,给予一次性启动补助1万元。已享受省、市创业扶持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个人名义创业或从事创新研究,依法正常经营或立项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提高我市技术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人才。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新产业,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将筹集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个已享受省、市创业扶持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应确保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