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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 大学生创业保险产品

财富包括的范围很广,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未上市股权、知识产权、古玩字画等。寿险保单管理的财富主要是货币资产,或者资产转换为货币资产;非货币财富需要通过其他财富管理工具来实现。无论财富管理有多高,都在解决一个问题,即如何在各种财富存在形式之间分配财富,从而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在众多财富管理工具中,寿险保单和信托是最重要的两种类型。本文主要讨论人寿保险政策。除了寿险的功能之外,寿险保单因其独特的法律结构和属性,在财富管理领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将重点分析财富管理的目标、寿险保单的法律结构、如何利用大额保单实现这些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条件。最后,通过一个案例向大家展示了大额保单财富管理规划的要点和操作技巧。如果你有理财需求,建议收藏这篇文章备用。

一.财富管理目标

财富管理的需求主要来自高净资产或高收入阶层,如家族企业、企业主、企业高管等。很多人谈到财富管理这个话题,都会提到信托、分级基金、政策等具体工具。不过,财富管理的目标无需深入思考。工具总是为目标服务的。如果你对财富管理的目标不太了解,使用工具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这也是我把财富管理的目标放在最前面的原因。综上所述,理财目标无非是四个方面,下面逐一分析。

1.1 财富保全

创业比创业容易,这是一个永恒的真理。财富保值就是保护财富不受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这是财富管理的首要目标,也是整个财富管理计划的基石。试想如果财富无法保存,那我们还能谈什么财富管理?

财富保值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一些具体重大风险的规划和管理。

总的来说,负债和财富在 首先是债务风险。.是高度正相关的,比如万达集团的王健林就曾自嘲为“第一负”。这些债务包括外部贷款和外部担保(包括为自己的企业提供担保)。一旦破产,债权人会要求执行财产,大量财富会瞬间消失。因此,为了有效地保存财富,债务必须被隔离到一定程度。

其次是婚姻风险。和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一旦离婚,就会涉及财产分割,导致财富缩水。如果不提前安排,配偶一般可以拿走一半财产,一旦涉及诉讼,就会用尽;孩子的婚姻也会涉及到同样的问题,而孩子的婚姻也可能导致家庭财富的缩水。因此,必须防范婚姻风险。

第三是资产代持风险。资产被代理持有是中国的普遍现象。为了保护真实持有人的隐私,降低交易成本,资产的真实持有人和代理持有人之间签订代理协议,代理持有人代表他们持有资产,如代表他们持有股权和房地产。但是,这种行为风险比较大。代理持有人在代理持有期间有转移资产行为的,一般代理持有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即使代理持有人不存在道德风险,如果代理持有人是由于自己的债务、死亡、离婚等。则可能导致代理资产的强制执行、继承或分割;在这些情况下,实际持有人将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应谨慎持有资产,如果有替代方案,应尽可能避免。

1.2 收支平衡

这里所说的收支平衡,并不是说花多少钱就赚多少钱,而是通过提前规划家庭现金流,形成一个或几个与家庭支出相匹配的现金流。这种国际收支有两种含义。一是保证每天需要花钱的时候,有足够的钱使用,用于特殊用途,不受外界干扰,保证家庭成员生活稳定;二是保证家庭成员不会冲动消费、过度消费或挥霍家庭财产,并形成良好的家庭消费文本

化。如果不进行这种规划,任由家庭成员肆意挥霍,冲动消费,对家庭财富的消耗一般是不可避免的,不利于其他财富管理目标的实现。这里的支出主要包括衣食住行用的支出,教育支出,赡养支出,健康保障支出(比如高端医疗、重疾保障)等,只有把这些事情都安排好了,财富管理做起来才会没有后顾之忧,才能进行真正的财富管理。


1.3 财富传承


在实现财富保全和收支平衡之后,低成本地将财富传承给后代就成为非常重要的目标了。要顺利达成这个目标,就必须要提前对财富传承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管理,否则要么传承成本很高,要么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传承,要么就是在一定程度失去对财富的控制权,这些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那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是工具选择。这里面包括了生前赠与、遗嘱、人寿保单、私人信托、家族办公室等各种形式,建议有选择性地使用某几种工具搭配使用,这样相互弥补各自的不足,在这里面人寿保单占有重要的地位。


其次是传承意愿。设想一个场景,儿子不争气,想把家产直接传给孙子,这个意愿怎么实现呢?如果走正常的继承程序,孙子是无法直接得到财富的,因为他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三是隐私保护。很多人希望财富传承以一种比较隐秘的形式来实现,从而保护个人及家庭隐私,一来是不想暴露家庭资产,财不外露,二来不想引发家庭内部矛盾,这一点对于复杂家庭(比如有非婚生子女)来说更加重要,三来是让财富传承更加高效顺畅,比如走遗嘱继承程序,只有当所有继承人都认可遗产分配方案时才能完成继承,很多时候很难快速达成。


第四是税收问题。中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按照最新的遗产税草案,最高可达50%税率,虽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是开征遗产税应该是大概率事件,所以必须要提前规划,防止遗产税开征时对过去5年内的资产进行追溯。另外如果持有外国国籍,还要考虑国外的税收体系,比如在美国,如果一个人离开人世,他在全球的资产都视同出售,要缴纳所得税,这也是移民人士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第五是控制权问题。虽然财富传承必须要提前规划,但不等于在生前就放弃对财富的控制权,太上皇还是要当的,这是其一;其二,能不能确保财富在传承之后仍然控制在自己希望的人手中,如果子女失去对家族财富的掌控,那也是灾难性的。控制权问题如果规划不当,后果相当严重。比如网上曾经爆过一个案例,一对父母将房产全部赠与某个子女,结果引发其他子女不满,对老人不管不问,本以为受赠人应该好好孝敬父母的,但该受赠人最后居然不让老人与他们一同居住,简直就是人间惨剧,不能确保财富控制权的传承方案是要不得的。


1.4 财富增值


财富增值就是说要通过对财富的运作让它不断增值,这个目标必须是在上述三个目标已经部分或全部实现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去追求。财富增值意味着必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如果发生了不利于自己的损失事件,导致财务缩水,影响到财富保全、收支平衡和财富传承目标的实现,那是得不偿失的。当然了,如果前三个目标都规划好了,我们去追求更高的财富增值目标,不但心里更有底,而且也是财富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上面四个目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财富保全、财富传承、财富增值实际上对应的是资产负债表,收支平衡对应的是损益表。这些目标的实现,最终都有赖于财富管理工具的选择和搭配,单个工具一般有优势也有劣势,必须要配合使用才能有效实现上述目标。而大额人寿保单对于上述四个目标的实现均能有所作为,所以它在财富管理领域有着非常广泛的运用,可以这么说,没有包含大额人寿保单的财富管理规划就不是一份完整的规划。


二 、如何用人寿保单进行财富管理


有一点需要明确,说人寿保单可用于财富管理,有两个层次的理解,第一层次是说,其他类保单(如健康险、财产险)不适合于用来做财富管理,只有人寿保单适合,第二层次是说,只有特定的人寿保单才适合于财富管理,比如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一般不会用于财富管理。所以下文所指人寿保单特指年金保险或终身寿险。


2.1 人寿保单的法律结构及其属性


搞清楚人寿保单的法律结构,才能真正认清人寿保单在财富管理上的魅力,才能让我们具备运用人寿保单进行财富管理规划的能力。


人寿保单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四类,它们主要的权利义务分别如下:


保险人,就是指保险公司,它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投保人,享有保单的所有权及其附属权利,比如保单贷款、退保、减保、变更受益人、保单转让等,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支付保险费和如实告知。


被保险人,它是保单的保障对象,简单来说谁有风险,谁就适合做被保险人,它的主要权利包括保险金请求权,同意变更受益人、保单贷款、保单转让的权利等,其主要义务是如实告知、出险通知等。


受益人,它的主要权利就是保险金请求权,主要义务是出险通知,出险通知是拿到保险金的必要程序,所以受益人本质上是没有义务的。


人寿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不为同一人,通过特定的保单结构设计,就可以实现财富转移,这是人寿保单可以作财富管理工具的根本原因。


每个人在健康状况、负债状况、家庭稳定状况、个人品德等等方面都是有差异的,通过专业的保单结构设计,就可以达到财富管理的目标。比如选择健康状况良好、负债少、夫妻关系稳定、品德好的人作为投保人或受益人,就能起到财富保全的作用,因为健康状况良好说明他死亡概率小,不会轻易导致保单成为遗产而被继承;负债少说明他的资产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可以隔离债务;夫妻关系稳定说明离婚风险小,婚变导致财产分割可能性就小;品德好说明他挥霍财产的可能性小,财富由他持有或继承,风险最小。同样道理,健康状况不好、负债多、婚姻关系紧张的人最好用来做被保险人,因为他们是风险主体,不太适合把财产交给他们来持有,他们作为保单的保护对象更加合适。通过这样的保单结构设计,可以将财富从高风险人士向低风险人士转移,从而达成财富管理四大目标。


2.2 终身寿险在财富管理中的运用


终身寿险是保障期限为终身的死亡保险,因为人的死亡是必然事件,所以终生寿险的保险金给付是必然的,而且保险金是支付给受益人的,从而实现了财富的转移。


终生寿险可以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生寿险,前者是指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发生改变的终身寿险;后者指保险金额会按照预先设定的增长率每年增长的终身寿险。增额终身寿险一般在保费缴纳完毕前后,其保险金额就可以超过所交保费,因此现金价值比较高;而且增额终身寿允许在保险期间内减保取现,比定额终身寿险更加灵活,如果希望获取这种灵活性的话,可以配置增额终身寿。


终身寿险能帮助我们实现哪些财富管理目标呢?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终身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财富保全的作用,具体能保全到什么程度,要看保单的具体设计了。


如果财富所有人自己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选择自己或配偶),那么保单作为他的财产,理论上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用于偿债的,但是因为死亡保险的人身属性非常高,如果强制执行,必然会严重侵害保单受益人的利益,特别地当受益人中有未成年人时更是如此,所以法院一般出于保护受益人利益的考虑,不会轻易同意强制执行,但是也可能会有例外,尤其是当法院认定该保单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时,所以保险起见,人寿保单一定要在财务健康时购买。


如果财富所有人担心因自身债务或者婚姻变故会影响到保全效果,则可以找一个债务风险和婚变风险都低的人作为投保人,将购买人寿保单的资金赠与这个人来购买,这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父母或关系好的朋友(不建议选择配偶),这样就能隔离财富所有人的债务风险,但是这样就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父母如果身故,这个保单就成为遗产,面临分割,同时父母也有可能会提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为了防止这些问题出现,可与父母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约定该笔资金专门用来购买保险,且不允许提取现价,如果身故,则保单由原财富所有人继承,否则赠与无效。


这里要指出一点,终身寿险的保险金在受益人领取之前,可以对抗受益人自身债务,但是一旦领取之后,就无法隔离受益人债务了,这是终身寿险的一个不足点。综上所述,终身寿险保单的债务隔离作用是相对的。另外年金险因为人身属性相对较弱,一般不能用于财富保全。


其次,终身寿险可以起到财富传承的作用。终身寿险保单购买后,可以在合适的时间告诉受益人,由其在财富所有人身故后直接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即可,从而实现了财富的定向传承。其好处在于,死亡保险金不属于遗产,不必走继承程序,不必经过其他继承人认可,当然也不用交税,受益人可以指定为任何人(当然包括孙辈),保证传承意愿得以实现,另外财富所有人作为保单的所有人,一旦发现受益人不符合自己的继承要求,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一切尽在掌控中。


第三,终身寿险可以让财富得到增值。主要是因为终身寿险存在较高的杠杆,如果是定额终身寿,保险金额一般能做到总保费的3-5倍,直接将财富放大;如果是增额终身寿,很多产品的保额都能以每年接近3.5%的增长率递增,大约每过20年就可以翻倍,40岁的人投保,到60岁保额就翻倍了。另外缴费期限短的终身寿险,尤其是趸交产品,其现金价值很高,有的甚至能到趸交保费的80%以上,如果使用保单贷款,则一般可以将现金价值的80%拿出来使用,利息还非常低,一般与6个月银行贷款利率差不多,节省下来的保费可以用于其他投资,这样可以再把杠杆放大一倍左右,总的杠杆就可以做到6-10倍了。通过终身寿得到的这种财富增值还有个特点,就是它的确定性,不管市场利率下行到什么位置,都不会受到影响。


第四,增额终身寿可以用来达成收支平衡目标。这主要是利用了增额终身寿可以减保的特点,按照事先规划的减保计划,在某个时间点获取一定的现金流,用于支付家庭各项开销。但是减保动作会导致增额终身寿保额下降,与财富增值和传承目标相冲突,故而一般不建议这么使用,达成收支平衡目标的更有效工具是年金险。


2.3 年金险在财富管理中的运用


年金险在财富管理中的运用没有终身寿险普遍,因为年金险在债务隔离方面要弱很多,一般情况下很难对抗强制执行;但是年金险也有它的优势,能在家庭现金流管理上一展拳脚,帮助我们实现收支平衡目标,而收支平衡目标的实现是财富管理的重要基础。


那么年金是如何帮助我们实现收支平衡的呢?大家知道,年金险的一大特点就是能够在确定的时间按照确定的方式获取确定金额的现金流。我们可以先预测一下家庭未来每年的支出,衣食住行用的支出以保障品质生活为限,健康保障支出主要包括家庭成员中高端医疗险和重疾险保费的支出,教育支出涵盖儿孙辈从幼儿园至研究生阶段的所有支出,等等。根据这些支出的金额,反推保费,购买一份或多份给付金额能够覆盖上述支出的年金险,比如一份用于支付家庭日常支出和高端健康保险的保费,将配偶设置为被保险人,让她享受家庭管家的地位;教育支出可以针对每位受教育人分别购买,也可以放在前面一份保单里面一起购买。


这样安排的好处是,可以把未来几十年里大部分的家庭现金流支出提前锁定,“量入为出”,保障整个家庭能够活的好,但又不铺张浪费;保障家庭成员的高品质就医需要,并且对重疾也进行了保障;保障了后代子女能够享受良好的教育;无形中通过年金险为财富所有人家庭营造了一种安全稳定、积极向上、重视教育的氛围,这样的家庭和家族,未来后继有人、基业长青的概率定会大幅提升。


有人会问,干嘛要用年金的现金流来购买重疾险呢?其实并不是因为看不起病,而是把重疾险当作重疾发生时的现金流管理工具来使用,也就是说,如果重疾发生,可以不必调用其他用途的资金用于治病,直接使用这个重疾险的保险金即可,这样就不会因为某个家庭成员罹患重疾而打乱家庭的财富管理规划,让财富管理更加稳健。


三 、案例分析


以上我们对财富管理的目标以及具体如何运用人寿保单进行财富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下面用一个简单的案例来具体看看如何通过配置人寿保单来助力财富管理。


3.1 基本信息


C总今年45岁,从大学毕业开始就创业,目前小有所成,积累了不少资产,除去自身企业资产不算,其家庭持有的不动产总价值约为8000万元,现金和金融资产约有2500万元,C总夫妇二人感情很好,育有一子,今年13岁,刚上初中;C总及C夫人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都健在;C总崇尚高品质的家庭生活,但反对铺张浪费,家庭一年日常开支约50万元左右,看病一般去私立医院,对就医品质要求也较高;C总对儿子要求也比较严格,希望儿子能接受较好的教育。多年的经商经历,风里来雨里去,C总感到有点疲惫,虽然目前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但C总仍萌生退意,打算在不久的将来退休。因此C总很想针对目前所持有的财富进行一些规划,让现有财富能够保值增值,减轻退休后的压力。那么如何运用人寿保单帮助C总进行财富管理规划呢?


从上面信息可以知道,C总家庭财富的威胁来主要自于C总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企业出现资本抵债等极端情况,可能会波及到C总家庭资产,所以必须要想办法对企业经营风险做一定的隔离;C总家庭关系融洽,夫妻均没有兄弟姐妹,只有一个儿子,基本不存在争产风险,财富传承路径也会相对简单一点;C总家庭开支控制还可以,但需要做进一步规划;C总的家庭资产总规模不是特别高,财富增值仍然是C总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3.2 财富管理方案


具体的财富管理规划方案建议如下:


首先,房价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资产主要集中于不动产不是一个好的财富配置架构,建议C总对所持房产进行部分处置变现,前期先变现其中25%,增加2000万现金,增加人寿保单配置的灵活性,剩余不动产后面视情况再做处置规划,人寿保单只是财富管理的工具之一,所以不能把所有资产全部用来配置人寿保单,可以再等等看中国的信托法律会不会做出有利于使用不动产、股权等设立私人信托的改变。


其次,总共拿出3000万现金用于人寿保单配置,剩余1500万元暂时继续用于金融投资,保持一定流动性。那么C总家庭的人寿保单规划方案如下:


表一 C总家庭人寿保单配置方案


上面的配置方案中包含两份增额终身寿保单和一份年金保单,保费各自均为1000万元,总共保费3000万元,全部采用趸交方式。


两份终身寿保单可以将家庭总共2000万资产与企业风险进行隔离,按照C总夫妇现在的年龄,活到85岁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按照这个年纪计算,在85岁身故,则这份保单的保额将接近8000万元,杠杆大约为4倍,如果超过85岁的话,杠杆还会更高;如果使用定额终身寿,则45岁男性的保额大概只能做到3000万元左右,杠杆终身都是3倍。所以选择增额终身寿作为传承工具是更好的选择,不仅能够低成本传承财富,而且让财富得到更大的增值。如果要再进一步放大杠杠或者未来临时有需要,直接用保单贷款来解决。


年金保单的保费为1000万,从缴费5年后开始产生现金流,保障到C儿子80岁或者更长,可以不要满期金,大概每年可以形成与目前C总家庭消费水平相当的现金流,确保专款专用,可以从这笔现金流中拿出一部分为家人配置中高端医疗险和重疾险,确保生活品质。待到合适的时间,C总可以将保单所有权赠与C儿子,在赠与协议中写明,保单与其配偶无关,隔离儿子的婚姻风险;此份保单的收益设置为C夫人目的有二,一是让C夫人享受掌管家庭经济的感觉,让她有安全感,二是如果儿子未来因疾病或意外身故,则死亡保险金可以回流到C总夫妇手中,防止成为遗产被分割;当然了在合适的时候也可以将受益人变更为C总儿子自己。通过这份年金保单,解决了家庭现金流收支平衡的问题,同时也防止了C总儿子未来可能的婚变风险,一举两得。


3.3 人寿保单配置方案优化


最后提一种优化上述规划方案的手段,就是近年正在兴起的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主要解决的是保险金的管理和增值问题,集人寿保单的杠杆和确定性与信托资产隔离、资产管理优势于一身。像上述终身寿保单的保险金比较大,受益人拿到后可能会拿去挥霍,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贬值,而通过对接保险金信托,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的操作方案是,在购买保单的同时,投保人出资设立一个私人信托,然后将上述人寿保单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支付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打理。保险公司会按照事先约定将该私人信托的收益分配给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这种方式实际上把原保单受益人的债务也进行了彻底的隔离,也可以防挥霍,还能借助信托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实现保险金的增值,比单纯使用人寿保单进步了很多。


四 、结语


人寿保单因为其独特的法律结构和属性,使其非常适合用于财富管理,落地的工具是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它们分别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财务管理的四大目标,如果结合保险金信托进行规划,效果更好。人寿保单的一个不足是它只能处理现金资产,对于不动产、股权等其他形式资产无能为力,而现阶段中国家庭的不动产占总资产的比重非常高,所以总体来看人寿保单在财富总占比中还是不高的。小看或过分夸大人寿保单在财富管理中作用都是不足取的,只有将它与遗嘱、信托等其他工具相结合才能真正显示它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