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知道注册公司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就是公司要经过合法注册,还有股权分配的问题。注册公司需要明确股权分配吗?下面由边肖讲解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注册公司时需要明确股权分配吗
想要。
1.为避免事后不必要的争议,建议按照实际出资比例确定股份的分配方式。如果股东以非货币方式投资股票,最好的方式是对非货币资源进行定价,并将协商好的价格作为股票。如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如果对方不追加货币投资,双方的股权结构应为80%和20%。
2.为了平衡两个人业务能力和资源对经营的不平等贡献,可以通过薪酬提成的方式来弥补他们能力和资源的不平等,进而平衡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
3.关于如何实现全面控制的问题,公司法传统上是以股权比例为基础的。比如,持有67%的股权被视为绝对控股,具有充分话语权的优势,51%被视为具有相对裁决权,34%被视为决策的必要人选。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持有公司67%的股权基本上可以实现任何决策上的绝对独裁。因为标准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重大决策必须获得三分之二的票数”,67%刚好高于三分之二的表决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2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们可以理解,按照规定注册公司时,需要明确股份的分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