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一次性补贴1500元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柯冰)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在官网发布《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意见稿)》号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导鼓励困难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拟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并公开征求意见。
我市从2016年开始发行《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市人力资源局通报,2017年上半年,发放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补贴金额1086.02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5479人。
经过仔细对比,记者发现意见稿在原有补贴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微调”。原政策补贴范围仅为东莞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这次意见稿把“东莞市”改成了“东莞市”。两个词的区别会让补贴覆盖范围更广,困难应届毕业生的受益群体也会扩大。
意见稿显示,申请条件为上述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持有城乡低保、五保户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等的家庭。),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还有一个新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每人可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意见稿显示,每年3月1日至31日,全市学校安排时间为即将毕业的困难学生办理入学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将于4月10日前审核。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将在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4月20日前,学校将汇总无异议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校提交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东莞市人才管理处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