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微信业务的行业迅速崛起。与传统消费市场相比,微信业务为就业创业提供了新的平台。然而,在微信业务的行业繁荣景象下,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变相传销却不期而至。
近日,该网站收到消费者刘女士的回复,称微信商业企业广东幸福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狐公司)近日推出了新产品“XFHL黄金年轻化面膜”,并发布了其推广模式,被幸福狐经销商团队创始人称为“病毒裂变”。刘女士质疑该模式涉嫌传销。
经销商团队“疯狂”刷朋友圈
刘女士向本网站反映,自4月18日幸福狐公司举办“5G新流量超级裂变系统”线上发布会以来,幸福狐经销商团队开始在朋友圈、微信群“疯狂”刷“XFHL黄金回春面膜”产品推广,并开发了大量新VIP会员截图。
刘女士在微信群里听到一个经销商讲座,声称只要花499元订阅21盒面膜,就可以成为XFHL修复面膜的VIP会员,永远享受购买价格的利润差,享受三代同级推荐奖励;147盒XFHL修复口罩花2500元就可以直接升级到店长。店长可永久享受进货差价利润、同级三代推荐奖、“无限代下属奖”。
经销商还介绍,店长享受三代同级推荐奖励,即直接(一级)推荐一张店长卡可获得100元奖励,二代每推荐一位店长可获得50元奖励,三代每推荐一位店长可获得40元奖励。店长最大的利润不是同级三代推荐奖,而是无限代奖共享低级别VIP会员。也就是说,除了享受同级三代奖励外,店长还可以直接推荐一个贵宾卡位置,获得最高140元的奖励。二级推荐的每一个贵宾卡位置可获得90元奖励,三级推荐的每一个贵宾卡位置可获得80元奖励。四级以下不限级别,推荐会员成功可获得40元奖励,店长月收入不可估量。
这位店长享有三代同行推荐奖
店长还可以享受无限的下属推荐奖励
刘女士说,经销商强调发展会员从会员数量拆分算法中获得的可观收益,诱导经销商拆分会员。不是简单的卖产品,每个人都在不断“创新”,以获得奖励和报酬。
“裂变”之下的微商模式是否合规?
业内人士指出,常规的营销模式是商家从家里购买商品,然后线下销售,进价和售价的差异决定了他们的利润。MLM的本质在于“多层分销”,即商家的利润不仅与进价、售价有关,还取决于“线下”后的“销售”行为。目前微信业务中有多种“分销”“代销”模式,实行“跨级提成”,形成网络层级结构。想要获得更多的利润,就要不断宣传产品,开发线下利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营销模式属于传销性质。
p style="font-size:15px;">另外,微商传销因其虚拟化的主体和标的、跨地域的行为等特点,与传统的传销相比更具隐秘性、欺骗性和社会影响力强。同时,微商传销案件往往发展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的发展。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表示,产品销售模式是否涉嫌传销,主要考虑到是否构成传销罪的两个要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也就是通俗上说的要求不断“发展下线”;二是计酬要件,这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收益。从传销构成要件角度来看,幸福狐狸公司在产品营销中,已经涉及到这两个构成要件。
幸福狐狸屡被质疑
除了对幸福狐狸产品制度方面存在质疑 ,消费者还质疑其涉嫌虚假宣传。据消费者反映,在4月18日的线上发布会中,幸福狐狸集团总裁白某介绍该产品由英国著名公司埃博斯集团研发,该公司是欧洲多个著名化妆品品牌的生产商,实力雄厚,且幸福狐狸是该公司在中国唯一一家合作企业。关于该公司实力、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功效等宣传海报在朋友圈不断刷屏,但对于其真实性表示质疑。
本网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英国工商局网站查询,均未查到幸福狐狸集团宣称的该产品研发公司“ABOS GROUP LIMITED(埃博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维维律师表示,幸福狐狸该产品检测报告送检主体的真实性、准确性都有明显瑕疵,其效力也存在问题。同时,即便是检测机构的检测方法上没有技术争议,一份检测报告也只能对来样负责,不能证明其所有产品都是同样成本,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一般检测报告都会提醒“仅对来样负责”。检测报告上这句话就是为了避免不同检测机构对同批次产品检测结果差异而引发争议。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幸福狐狸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的综合型公司。旗下拥有幸福狐狸(幸福花、07和08款内衣、幸福狐狸神裤、幸福狐狸神童裤)、XFHL(营养代餐饼干、瘦身顾问)、XFHL精油等产品。该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因虚假宣传、涉嫌冒用他人名义等行为,受到业界质疑和政府处罚。2019年10月12日,本网曾发布《幸福狐狸精油涉虚假宣传成“神油”》一文,对幸福狐狸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报道。
随着幸福狐狸公司新产品上市,质疑声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