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今年出台第二次人才补贴政策。9月14日,芜湖市发布《关于贯彻执行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提供住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保障和改善我市人才居住条件。
受补贴的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芜湖市就业创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人员除外)。
二是芜湖市第一套普通自住商品房(含二手房)在市区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后,于2018年1月1日签订购房合同。
《通知》显示,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技师以上级别人才的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住房契税总额和2万元住房补贴。对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房产契税的50%,住房补贴1万元。
3月11日,芜湖发行《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从促进人才稳定就业、为人才安居提供保障、打造创业孵化载体、为载体发放运营补贴、支持创业项目发展、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在促进人才稳定就业方面,《规定》提出在相关高校建立芜湖市人才工作站,每个工作站每年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鼓励芜湖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本地工作。按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当年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按500元-1000元/人标准,就业补贴资金给予学校稳定就业补贴。建设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办理综合保险。每年评定10个优秀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补贴资金按2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在我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在为人才住房提供保障方面,《规定》提出,对在芜湖工作创业的人才,在市区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实际表现给予一次性1-2万元的落户补贴,并有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
在加大对创业融资的支持方面,《规定》提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整贷直付”的运营模式,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申请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稳步试点“社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招聘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每年安排创业担保贷款600万元,对已入驻市级公共创造空间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高校创业者发放免担保创业贷款。市财政每年按实际贷款额的10%补偿担保公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