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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7天后让走吗,广西北海创业贷款

由于业绩巨亏、证监会调查、巨额贷款涉嫌造假,a股市场的“银河”即将迎来黑暗时刻。

“银河”由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牵头,旗下拥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银河生物(000806。SZ)和天成控股(600112。SH)。

1月31日,银河生物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6.5亿元至8.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455.35%至8410.85%。此前,1月24日,银河生物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

此前,“银河”实际控制人潘琪曾因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被证监会处罚10年。2018年,证监会对潘琪的弟弟潘勇实施了10年的市场禁令。在此之前,时任银河科技总经理的姚(潘的妻子)也被禁止上市7年。结果,银河集团仅有三名股东(、姚)因严重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同时,过去几年,“银河”的资金链一直很紧。在2018年爆发的P2P闪电狂潮中,“银河”号也一闪而过,被警方调查。

屋漏偏逢连夜雨,资金链紧张时“银河”的一笔巨额贷款被贷款人指责为诈骗。

1.5亿元贷款被指存在欺诈行为

记者了解到,一笔“2017年合同金额为3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5亿元”的贷款,现在贷款人将“银河”称为“欺诈”。

2017年,银河集团陷入严重的金融危机,资金链紧张。由于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它从各种来源寻求资金。

据双方朋友介绍,2017年8月10日,借款人银河集团、担保人潘勇与贷款人李宇、李红签订《处罚决定书》,贷款人向银河集团提供3亿元。贷款利息按月利息的2.5%计算,贷款期限为3个月。贷款的目的是补充流动资金。潘勇以其名义在北京提供了8处房产的抵押担保。姚、(银河生物董事长)分别为该笔贷款出具了《借款合同》。

根据协议,合同金额3亿元的贷款分两步走:第一步,潘永先将其名下5处房产抵押给借款人后,贷款人向银河集团支付贷款1.5亿元;第二步,银河集团收到首笔1.5亿元贷款后,潘勇将剩余三处房产抵押给借款人。取得抵押手续后,贷款人支付第二笔贷款1.5亿元。如果银河集团获得首笔1.5亿元贷款,潘勇没有将剩余三处房产抵押给借款人。将被银河集团视为根本违约,贷款人有权立即收回首笔贷款1.5亿元。银河集团也需要赔偿贷款人。

“银河集团和潘勇当时表示,其他三处房产以较低的抵押金额抵押在银行。拿到第一笔1.5亿元贷款后,他们拿出一部分来偿还银行贷款。在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后,他们被抵押给了我们的借款人。然而,在我们给出第一笔1.5亿元贷款后,银河集团和潘勇违约,停止为其他三处房产办理抵押手续。提前抵押的五处房产实际上是天井、地下车库等毫无价值的房产,这也是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原因。现在回头看,银河集团和潘勇借款之初的目标是借款1.5亿元。3亿元借款合同是以欺骗手段骗取第一笔贷款1.5亿元。事实上,他只是想抵押这些毫无价值的财产。1.5亿元。”贷款人李宇告诉记者。

李宇还透露:“此外,银河集团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银河生物在本次贷款的另一笔担保中也采取了欺骗手段。银河生物也为借款合同提供了担保,没有上市公司的担保,我们不会借钱给银河集团。在合同谈判中,我们要求上市公司依法履行担保手续和审批。现在银河生物表示没有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以未披露为由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这简直是恶意欺诈。"

记者从司法系统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上市公司银河生物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在保证合同中,银河生物承诺“甲方(银河生物)具有作为保证人的法定资格,甲方签署并履行了本合同。在下面,

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取得公司内部机构的同意”;但此后,“银河系”方面又以“银河生物对外担保行为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司章程内部规定,应属无效”为由,称“银河生物的担保无效”。


银河生物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冯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个事件目前还没有定论,请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银河集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无法就此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致电银河集团姚国平,其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记者又给姚国平发去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应。另外,记者给银河集团官方邮箱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时,依然未收到回复。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综合该事件的证据来看,“银河系”存在恶意骗取出借人巨额借款的嫌疑,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处理。


造假多次被证监会处罚


记者从工商登记部门获悉,潘琦是银河集团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2.27%;其弟潘勇持股29.09%;其妹夫姚国平持股18.64%。


资料显示,1992年底,时年29岁的潘琦到广西北海创业,主导成立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科技”,银河生物的前身),1998年底,银河科技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潘琦出任董事长,直至2006年。上市后,银河科技就一直被财务造假的丑闻围绕。


2006年初,银河科技首次就财务造假发布致歉公告,披露了2002年、2003年两个会计年度财务造假的情况,承认虚增业绩2.6亿元以及4亿多元。同年3月,有律师再度向证监会举报银河科技。2006年6月,银河科技二度承认业绩造假,虚增2004年净利润接近5000万元。


2006年8月,广西证监局对银河科技立案调查。5年后,调查有了结果,银河科技存在大量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隐瞒与关联方10多亿元的资金往来、隐瞒对外担保高达近7亿元、隐瞒9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未及时披露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广西专员办检查和被地方政府处罚的情况等。银河科技造假案中,该公司“董、监、高”等管理层悉数参与,银河科技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全部涉案,包括董事长潘琦在内的15名高管受到处罚。


证监会公布的调查通告显示,这是一起“系统性、团体化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大案”,而潘琦更是“银河科技一系列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行为的主谋、主使和主要参与者,系负有最主要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潘琦被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10年,时任银河科技总经理的姚国平(潘琦妹夫)被处以市场禁入7年。


2018年三季报显示,银河生物2018年前9个月亏损已经超过1.16亿元。事实上,亏损已成银河生物常态。2006年造假案曝光之后,2006年至2017年间,银河生物只有一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其余11个年份扣非净利润均为负,累计亏损金额高达8.66亿元。


而在2018年底,因提前确认收益虚增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银河系”另外一家上市公司天成控股也被证监会处罚。


“银河系”高管坐庄接连收罚单


银河科技财务造假的同时,潘琦在天成控股的前身——长征电气的丑闻也一并曝出。


2003年,长征电气(时名为“长征电器”)被银河集团收购,在2003年到2007年间,银河集团及潘琦被指通过实际控制的其他账户在二级市场大量违法买卖长征电器的股票。


2006年7月,有多家媒体报道称潘琦坐庄长征电器,揭露潘琦违规操纵长征电器股票。4个月后,长征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银河集团收到有关调查通知书,因银河集团及潘琦涉嫌违反要约收购及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对银河集团及潘琦进行调查。此后在2010年,银河集团及潘琦因在2003年利用他人账户交易长征电器股票被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


与此同时,银河科技不断更名,由“银河科技”改为“银河投资”,再改为“银河生物”。而“银河系”高管及其亲属更是因坐庄和造假,被证监会等多次处罚。


2018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针对潘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证监会认定,潘勇作为天成控股、银河生物的第一大股东银河集团的股东,利用两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提供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潘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万元,并处以7466.65万元罚款,罚没金额近9000万元。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潘勇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记者了解到,“银河系”这些年的资金链一直紧绷,尤其是2015年以来,“银河系”一直在各个渠道找钱。公开资料显示,银河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几乎全部被质押。2018年11月,银河生物公告称,大股东银河集团持有的5.17亿股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