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力集团(002309)与江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江苏省开展新能源项目合作开发,优先选择宿迁市、徐州市作为重点发展区域,率先推广全县碳中和国家示范区“61”实施方案。
根据中力集团的表述,此次合作重点在全县分布式屋顶光伏、美丽乡村振兴、综合智慧能源、网源储一体化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产业发展和双方利益的创新合作发展模式。这将有助于提升双方在整个县(市、区)屋顶光伏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中国电力投资公司与中力集团签约,是央企进入分布式光伏市场的一个缩影,也代表着屋顶分布式光伏在全县推广的一种模式选择,即央企与当地有实力的光伏企业合作。
自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县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文件以来,外界普遍预期,很少参与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央企和国企将改变策略,大举进入这一市场。记者注意到,国家电力投资公司、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等中央企业已发布相关实施方案。
例如,国家电力投资公司下属的中电国际上月底率先发文,要求地方下属单位抓住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机遇,加快在全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应用,加快屋顶资源调查,逐一锁定适合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场景,充分利用公共建筑资源开展试点。
国家电网也于上月底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电网公司抓紧与省能源局(NDRC)等主管部门对接,配合屋顶资源调查,积极承担试点建设任务,发掘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客户,强化扶持政策,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家电投已与辽宁朝阳、河南平顶山、湖南邵阳、湖南禹城、湖北麻城达成合作意向;国家电网还与浙江德清、安徽桐城达成合作意向。
与上述两家央企相比,国家能源集团的目标更为远大。根据集团下发的通知,各子公司应全面参与并争取在全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中列为主体。2021年试点市场主体数量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全省装机容量占比。
国家能源集团明确,到2022年底,集团系统要发展(牵头、参与、签订发展协议)不少于500个县(市、区)。截至2021年4月,全国共有县级行政区划2843个。如果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国家能源公司将拿走近17.6%的县级屋顶分布式资源。
国家能源集团还要求,各电力公司签订的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合作协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其三级发电企业数量的两倍,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其三级发电企业数量,每个火电、水电企业应获得当地县(市、区)的主导发展权。
值得一提的是,正如中国电力投资公司选择与中力集团合作一样,央企与地方强企合作发展也是全县推广的重要模式。此前,艾康集团提出合作可以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