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联交所创业板 主板差别

记者刘晨光

5月20日,HKEx宣布拟调整主板上市条件。此外,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声明,将进一步打击新股市场的不当行为。

据HKEx官网消息,HKEx全资子公司港交所发布了主板盈利要求及《上市规则》纪律处分权及处分审查的咨询摘要。两次谘询共收到约100份来自不同界别的回应,受访者均为香港资本市场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代表。

HKEx上市负责人陈怡婷表示:“HKEx致力于保持和提高市场质量,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为此,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检查和实施更有针对性的上市后监管,让市场明确我们的监管和规则执行职责,提高透明度。”

据了解,利润要求是HKEx主板上市的三大财务资格测试之一,也是联交所用以决定上市申请人是否适合在主板上市的稳健定性及定量评估之一。

然而,自1994年引入以来,利润要求一直没有修订。咨询摘要指出,部分涉及不当行为的个案,是因为利润要求没有修订,影响了市场质素,这也突显我们有需要重新评估现行的利润要求。

HKEx在公告中表示,“所有对咨询文件作出回应的人士都同意,保持高水平的市场质素,确保主板能够吸引优质公司来港上市是非常重要的,他们也明白必须正视不当行为的风险,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在仔细考虑了所有答复后,SEHK修订了咨询文件中的建议,并采取了以下做法,包括几个方面。重点包括:将利润规定提高60%,修订利润分配规定(修订后的利润增加幅度);修订后的利润增加执行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并且根据情况,个别申请人不必满足利润分配就可以给予宽限并灵活处理。

界面记者了解到,根据修订后的利润增幅,主板上市申请人三年营业记录期内的股东应占利润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最近一个财政年度不低于3500万港元;且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盈利不低于4500万港元(三年累计盈利不低于8000万港元)。

这个指标是在以前指标的前提下改进的。目前的要求是,股东利润最近一年应达到2000万港元,前两年应达到3000万港元,最近三年应不低于5000万港元。

此外,SEHK将与证监会合作,处理咨询摘要中提及的监管问题,包括全力审查上市申请人,并严格监管具有联合声明所述特点的上市申请。还将特别强调同样对违反《上市规则》负有责任的个人,包括那些参与联合声明中提到的有问题行为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SEHK还将对香港创业板进行审核,包括其定位、市场观感以及作为主板替代上市平台的可行性。

“设立创业板的初衷是给企业一个过渡,先融资后成长发展,再向主板转移。可能我们还没想好怎么处理。此外,创业板很难成功转让,机构有投资限制,但不是特别受欢迎,”一位港股资深市场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关于《纪律处分谘询总结》,相关建议的实施将扩大声誉制裁的范围,并确保更多个人能够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导致或故意参与违反《上市规则》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的来说,修订后的《上市规则》条款可以加强SEHK调查个人不当行为和违反《上市规则》的权力,并实施适当的制裁。《纪律处分谘询总结》修正案

红蚁资本的投资总监李泽明告诉界面新闻,最低利润要求提高了,这使得贝壳的生产更加困难。应该是这些太小的公司不想上市,一年赚2000万,至少要花3000-4000万上市费,每年还要花几百万维持上市状态。除了造壳,这类公司上市往往没有实际意义。事实上,上市中的许多违规行为都集中在市值较小的公司。“操纵小盘股的资金成本是可控的,没有多少庄家有实力操作千亿巨盘。”他补充道。

“主要是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盈利能力,减少炒作。”一位港股投资银行家也承认。

此外,香港交易所当天

所还联合证监会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此举也是和IPO相关主要是提升市场质素的举措。


李泽铭指出,“联合声明不牵涉修改条件,只是证监和联交所一齐发个声明,告诉市场参与主体,知道有这样一些违规事情,日后会重点关注和打击。”


根据香港证监会披露的信息。双方加紧合作打击涉及新上市公司的失当和不正当行为。


联合声明阐述在近期首次公开招股项目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而当中情况显示可能没有足够的投资者真正对项目感兴趣,并令人质疑有关股份是否有一个公开、有秩序及公平的市场环境。


具体而言,首次公开招股项目中所留意到可能属于 “预警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包括,上市时市值仅仅符合《主板上市规则》中5亿元或《GEM上市规则》中1.5亿元的最低门槛;与上市同业相比,市盈率非常高;异常地高昂的包销佣金,市值低于6亿港元的首次公开招股项目于2020年的平均比率为12%(2017年4%),及其他上市开支,提高了向受控制承配人提供回佣的可能性;包括IPO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


此外,香港证监会指出。某些首次公开招股项目可能只是以非真实方式满足首次上市规定,例如将股份以被托高的招股价分配予受控制承配人,藉以满足《主板上市规则》中的5亿港元最低市值规定。其他可疑的安排似乎是为了在日后能操纵有关股份的市场(如透过“唱高散货”计划)而作出的。


所谓“唱高散货”计划,即是骗徒将某只股票的价格人为地推高及利用社交媒体诱使不虞有诈的投资者以高价买入,然后将股票卖出或 “抛售” 图利,引致股价大跌。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Mr Ashley Alder)表示:参与首次公开招股过程的上市申请人及机构在维持香港股票市场的质素和廉洁稳健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今天发出的联合声明显示我们决心打击新上市公司的市场失当行为,而若有预警迹象显示没有足够的投资者真正对某首次公开招股项目感兴趣,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