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9月22日讯(记者孙)说到创业,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难”。为了给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企业铺就更广阔的道路,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近日发布《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你符合补贴政策吗?
《办法》明确了10项政策,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
职业培训补贴对象为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当年大学毕业生、未在城乡继续深造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在两年以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企业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
济宁市就业办培训教育科副科长王鹏介绍,目前我市共有定点培训机构68家,其中家政服务、计算机、电工、焊工等专业150余个,供学生选择。补贴标准为合格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按初级每人最高800元、中级和高级每人最高800元、创业补贴标准每人最高16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
据了解,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是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予以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月给予300元的固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对招用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将根据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多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济宁市就业办就业安置科科长朱晖告诉记者,对于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从事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将获得300元的固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式两份享受。
对首次取得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正常、在创办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对首次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集宁市就业办就业安置科科长朱晖说,如果吸纳失业人员和毕业年份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企业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且已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四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将根据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岗位发展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