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创业的时候都会问创业大师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国家对创业者有没有政策支持?商师傅给你讲一些创业的扶持政策。
一、税费减免政策扶持
1.减税降费政策
1)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2017年12月31日前,小微企业享受3万/月、9万/季度增值税减免政策。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2.行政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军人、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市、区、县、街道各级收费部门将免收与管理、登记、许可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责任部门:市、区县(市)相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二、创业资金扶持
1.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军人、大学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个人贷款金额5333.548万元
2)高校毕业生从事高新技术领域,最高贷款额度10万;
3)在合伙营地和组织工作的,人均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4)女企业家优先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申请贷款的要求
1)填写《沈阳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2)申请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还款计划(包括贷款用途、经营成本、收入及利润、还款计划、可安置职工人数等。);
3)合伙或有组织雇佣协议(包括合伙企业总数、权责划分、如何承担贷款风险责任、可安置员工人数等。);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的,须提供项目所在社区的腋下街道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证明);
6)申请人的《就失业登记证》、军人退役证和军人证(由军转办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就业困难群体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第三方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方担保人《身份及收入证明原件》(未婚时提供单身证明)。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识别和要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
)企业工资手册;5)对税务局申报的上年末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贴息认定及要件
担保条件:
1)企业的注册及生产经营均在我市;
2)企业身份证明齐备,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贷款卡复印件;
3)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实际经营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4)企业实际经营一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自有不动产或签署长期租赁协议);
5)企业及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经营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7)企业的销售收入是贷款金额的三倍以上;
8)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房产、土地及厂房、能够敖固定资产的设备、股权、第三方保证人等)。
担保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工商局查档)、贷款卡及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近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是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的企业会计报表等;
3)与贷款担保项目相关的合同或订单、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4)抵押物或质押特所有权凭证;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收入证明、个人财产证明;
5)担保公司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贴息条件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申请请贴息要件
企业职工名册、企业工资手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手续、当年备案手续。
贷款受理机构
1)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可在我市13个区、县(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性质的认定,市、各区县(市)中小企业局均可受理;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条件的认定,市、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可受理;
4)对符合贴息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条件的认定,由市恒信担保公司受理。
办理流程及时限
个人贷款办理流程:个人申请、人团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
个人贷款办理时限: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申请资料移交担保机构;
2)担保机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反担保措施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并将申请资料移送经办银行;
3)经办银行自收到资料之日起,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贷款手续。
2、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在我市创业、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当年新增岗位吸纳我市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政府给予用人企业实际缴纳一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的保险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责任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团市委、妇联、残联。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沈阳市常住户口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我市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或提供免税证明,经营满1年以上(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在6个月内申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补贴4000元;
2)城乡低保边缘户补贴2400元;
3)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补贴2000元。
责任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4、创业税费补贴政策
对符合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岗位招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3年内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5、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学员参加创业引导、创业指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对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
1)学员6个月内创业成功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2)学员6个月内未创业成功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3)学员所创办企业在其参加培训结束后3个月后仍正常经营且有所发展的,按职业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责任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团市委。
6、大学生创业贷款
对符合条件纳入沈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的创业项目,通过评估给予3—5万元的无息无抵押创业资金,3年内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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