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原稿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黄生)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农业农村社会资本投资的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创新投资方式、搭建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举措。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社会资本一直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金融手段。今年的《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资本投资的相关内容,强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创新投资方式,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辟了更加有效的路径,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模化发展。
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参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近年来备受关注。今年的《指引》在去年《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将鼓励投资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界定为现代种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新农村服务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业对外合作。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雅婷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相对于农民而言,社会资本应该是社会农业的主体,这将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性和规模,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杨雅婷表示,农业投资回报率低,加上过去农地所有权的固化,造成了一系列因素使得社会资本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不足。随着《土地承包法》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民法典》的颁布、《乡村振兴法》的颁布,农地“三权分置”得以实施,土地经营权的立法确认释放了农地流转的红利,扫清了社会资本投资农地流转的障碍,使农业规模化经营成为可能。
杨雅婷认为,《指引》明确遵循市场规律,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将大大增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盈认为,社会资本下乡,要选择利润增长空间大的地区,挖掘农业产业链价值,提升整个农业产业链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