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全额房租补贴”
最高年租金不超过20万元,最高租金为2年
辍学创业大学生、在读大学生、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沈创业(创业单位成立后未满3年),并首次落户市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技术孵化器、创客空间、创业辅导基地或省、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给予“全额租金补贴”。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同孵化平台不能两者兼得。
具体补贴标准:
先补贴后补,对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场地租赁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所需元素:
1.《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申请表》 ;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大学生提供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大学生提供的休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颁发的学生证;
3.创业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创业单位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创业单位与孵化平台签订的结算协议、租金支付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6家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平台证明文件的公章复印件。
处理过程:
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可在每年6月底前向创业孵化平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并拨付租金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