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批准玉多镇乡村振兴工程205县道(302县道与兴化交界处)道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1.为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根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听民意 解民忧 暖民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原则同意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俞垛镇乡村振兴项目205县道(302县道至兴化交界处)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批准代码:2107-321204-04-01-284590。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起于姜堰与兴化交界处,向南经方庄村、火居村、王思村,然后进入玉多镇,止于302县道,全长约2.416公里。其中,兴华路口至方庄村段长约1.616公里,路面宽度7.0米。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将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排水系统,涉及中小桥梁4座,总长94米;王思村至302县道路长约0.8公里,道路宽15.0米。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计划将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水系统和人行道。项目不得新增用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约1541.8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到位。
四.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五、请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相关招标事宜严格按照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执行。
做好项目概算报送审批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预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和资金来源,报原投资预算审批部门批准。
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建设单位出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节水、节能“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施工、管理中的安全防控措施,关注周边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物邻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不进行工程建设。
通过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等基本信息。工程竣工后,需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验收情况抄送我委。
六、收到函后,请抓紧完善前期工作程序,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批。投资预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预算10%或者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这个回复。
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