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大学生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在校大学生贷款条件

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解读和受理流程

一、政策解读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

(一)国家开发银行学生信贷学生贷款信贷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新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在进入大学之前,共同借款人和学生在鲁甸县注册。学生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正式录取,新生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注:不具有全日制高校身份的学生,如自考、全日制自考、成人高考、函授、网络教育、本科高校助学班、中高中连线等,不属于贷款对象);

4.学生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鲁甸县;

5.学生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学生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

(1)高中三年级通过贷款预申请考核的学生;(2)建立卡账户;(3)农村特困供养和城乡低收入学生;(4)来自残疾家庭的学生;(5)老、幼、边、穷、偏远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支付学费的;(七)公职人员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8)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九)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失业,有特殊困难的家庭;(10)多子女同时上大学的农村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非担保人)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

2.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的其他亲友将作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是其法定监护人或者与学生自愿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学生入学前户籍在鲁甸县,年龄在25-50岁之间;

5.从开发银行获得贷款的借款学生,在贷款结清前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不能成为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用途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

(1)贷款目的

用于解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用于解决适当的生活费。

(2)贷款金额

专科生和本科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贷款

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8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选择贷款期限就高不就低,高低不影响贷款利率。


(四)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五)本息偿还


1.利息计算


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计算方式如下: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2.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3.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


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毕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


每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为年度还款期。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4.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每月1-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费用。


提前还款方法:


1.每月1—10日,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点“提前还款”申请,并查询还款本金及利息、还款支付宝账号等信息;


2.如果不能自行操作还款的,可以到云南省内各地县资助中心或者高校用银行卡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上刷卡还款;


3.通过手机APP云闪付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六)就学信息变更


1.学生毕业后若继续专升本或者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需调整还款计划,还款计划变更后财政继续贴息就读学制年限。还款计划变更由共同借款人或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资助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方可);


2.学制错误:需要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学校证明;


3.留级、休学需提供学校审批复印件。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受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用首次贷款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新增申请提交后等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续贷学生采取线上受理,即:远程受理。审核后学生收到回执码,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即可;现场办理需要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及申请表来办理。


(二)涉及专升本、本升研等升学转段的学生,由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到现场先做就学信息变更后,再受理助学贷款,不能办理远程受理。


(三)首贷学生实行线下受理,即现场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含大学生首次贷款、应届高中及三校生毕业考入大学首次贷款),实行实时办结制,现场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贷款的学生当日签订合同,办毕全部手续。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学生注册用户后为确保信息安全,必须牢记该用户名及个人登录密码,今后继续贷款、还款、学生个人信息修改及毕业确认等均要使用该密码,直到贷款本息还清为止。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首贷为学生证原件)到办理点现场提交申请并签订贷款合同,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于10月10日前将贷款回执码交给高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录入贷款系统即可。


(四)放款时间及方式


11月中旬,将通过支付宝直接划拨到就读学校账户。若有余额,学生可以在支付宝账户提现,注意:未完成实名制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看不到到余额,不能提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贷款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时对“申请贷款原因”必须对家庭困难状况简要描述,否则不予受理。


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要讲诚信、尽义务、懂感恩,要知晓违约对自己和共同借款人的今后生活影响。


3.签订合同后,若发生个人信息变更(包括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请在系统中及时修正发生改变的个人信息。


4.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在线找回,也可通过办理点重置密码。


四、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应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求,不再分乡镇办理,先来先贷)


在校大学生续贷和首次贷款:2021年7月26日至8月20日。


新录取大学生首次贷款:2021年8月16日至9月17日。


双休日和节假日不上班,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鲁甸县文屏镇安阁村(鲁甸县崇文中学内,靠近鲁甸县第四小学这一幢一楼)。


五、疫情防控


1、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应提前自觉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申报“云南健康码”;


2、贷款学生进入办理点前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办理点办理;“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健康证明方可办理助学贷款。“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得办理助学贷款,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解除隔离方可办理;


3.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除需验明身份时方可摘下口罩,严禁扎堆交流、聚集;发现自身或他人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4.请注意关注最新疫情防控信息,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来源丨鲁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期编辑丨李东梅


编审丨孔祥曙


投稿邮箱:wldtg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