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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问卷报告总结 金融支持创业调研报告

以铜陵市为例,考察了铜陵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发展情况及其主要做法,深入分析了铜陵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一、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的金融支持

据调查,铜陵市现有小微企业约7700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8.2%,占全市GDP总量的33.5%,解决了近70%的就业。目前,铜陵小微企业总量仍在扩大,整体实力也在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已成为铜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1.58亿元,同比增长15.06%;较年初增加42.11亿元,较大企业增加40.04亿元,中型企业增加30.02亿元。

一、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大幅增加。近年来,铜陵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不断转变服务方向,将小微企业列为金融服务重点对象。截至2013年12月末,铜陵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78.27亿元,新增贷款77.76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8.25%,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54.15%。

(2)小微企业贷款集中,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截至2013年12月末,铜陵市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小微企业贷款总额130.18亿元,占铜陵市小微企业贷款总额的67.95%。

(3)小微企业贷款主要是抵押(质押)和担保。目前,铜陵小微企业主要通过抵押、担保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余额94.45亿元,占同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49.30%;全市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余额74.14亿元,占比38.70%。

(4)铜陵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存在较大差异。截至2013年12月末,铜陵市支持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的金融机构有11家,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尚辉银行,其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19.77%;两家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5.38%和14.32%;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均占11%-13%,其他5家金融机构占比不到5.50%。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

一、金融政策大力支持小微企业。铜陵市先后出台《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意见》等相关文件,积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资本负债低、有一定自有资本、有产品订单、有良好销售资金、无逃废债记录、资信良好、市场化、高效守信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业务,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小微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率低于1.5%。为金融机构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形状记忆合金的发展

(3)大力创新金融产品。近年来,铜陵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积极创新、量身定制小微企业融资产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机构创新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推出的创新产品包括小微企业动产质押贷款、商标质押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铜回收拆解企业增值税退税质押贷款、青年创业贷款、民营企业明星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贷款品种。经过几年的推广和发展,创新产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4)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一是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健全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拓展“金融超市”服务功能,构建更加开放的网络金融超市和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超市窗口,建立常态化融资服务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融资服务。二是改变过去只为金融

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总量的指令性指标考核,改为对发放贷款总量与发放贷款个数的双重指令性指标考核。


(五)创新“接续贷”贷款业务。针对小微企业“转贷难”,在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的推动下,铜陵市金融机构开办了“接续贷”业务。“接续贷”业务是针对部分小微企业“转贷难”,由银行、合作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共同设立“接续基金池”,为池内企业发放短期转贷贷款的一种新信贷品种。“接续资金池”由接续基金管理机构为牵头人,辖内企业自愿参与,成员不得随意支用,所归集的接续基金专项用于成员企业办理接续贷款提供担保。铜陵市小微企业接续资金池由企业自主申请入资,单户企业出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可自由退出。池内资金管理由发起担保机构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代为管理,对自主申请加入的企业,择优选取符合产业政策、资质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入池,并推荐给合作银行。对发放的接续贷款开展后续跟踪监测管理;对无法按时归还企业,开展追偿;对恶意逃避债务导致资金池损失的企业纳入征信系统。接续贷款业务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转贷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因向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公司“过桥贷”高成本压力。2013年5月6日,铜陵市成功组建了“接续贷”资金池,创新推出“接续贷”业务,“接续贷”资金池由接续资金管理机构建行铜陵分行和铜陵市金誉担保公司牵头组建,截至2013年12月末,铜陵市接续资金池已吸纳31户企业参与,共筹集资金2230万元,其中金誉担保公司入资500万元,31户企业入资1730万元。截至2013年末,该项业务贷款余额3480万元,累计向池内29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5570万元。贷款的期限最短为三天,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左右。


三、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法律体系不完善,应寻求立法突破


2003年施行的《小微企业促进法》是目前小微企业融资主要依据的法律,但是其属于“政策性立法”,规范性条文较多,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根据调查,小微企业在实际融资过程中深感《小微企业促进法》缺乏指导意义,保障力度不强。同时小微企业认为政府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有限,企业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很多政策流于形式。同时,由于金融市场的开放进程在加快,对于融资行为的规范立法也应寻求突破。对于《贷款通则》很多方面值得修订,例如怎样界定“非法集资”的范围,怎样对高利贷予以明确规定,怎样将民间金融和影子银行体系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总之,构建小微企业的完整法律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趋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有限


201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货币政策的转向,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调整为稳健的货币政策,且随着宏观调控的需要,货币政策趋紧信号愈加强烈。辖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受系统信贷资金配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受存贷比等因素影响,流动性不断趋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能力不断下降。铜陵市作为存贷款逆差地区,流动性趋紧更为明显。截至2013年12月末,铜陵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速低于上年同期0.88个百分点,由于信贷投放总量增长乏力,辖内金融机构对各类型的企业支持“力不从心”。银行只能将有限的信贷资金放在优质客户,或为稳定老客户,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愈加困难。


(三)缺乏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小微企业融资较难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盈利型机构,其在放贷时十分重视贷款资产质量以控制其风险。一般的企业要想取得贷款,需要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但是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发展阶段,自身规模较小,资产积累有限,大部分小微企业无自有厂房或固定资产价值偏低,较难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的抵押物,寻求第三方担保难度也较大。这种情况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顺利放贷,小微企业处于融资较难的境地,短期内很难改变现状。


(四)银企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融资前准备不足


根据调查,部分小微企业对商业银行推出的信贷创新产品了解甚少,以及对银行贷款程序不了解,在向银行融资时,准备不足,缺少条件较多,致使融资时间过长,融资类别上容易混淆,如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相互混淆,致使融资不成功。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企业较少,在加上小微企业自身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致使银行在选择企业的过程中,对于未接触的小微企业选择较为谨慎。


(五)小微企业资本实力不强,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


小微企业一般自身规模较小,产品相对单一,资本实力不强,在实际中财务运作不规范,财务信息透明度较低。商业银行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不能很好地控制其风险,很难对其进行科学、全面、准确的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影响了其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立法和政策指引,完善小微企业法律体系


首先需要用立法的形式强化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现有的《小微企业促进法》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应出台更为具体的法律条文。来自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日本出台的《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针对小微企业的现实特点,在市场开放、税收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的是可操作性很强的规定,而不是理论性较强的规范条文。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来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其次政府应当制定更为积极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向小微企业倾斜,真正从本质上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可以考虑借助工商联的力量来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的具体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有效利用政策优势,获得自身的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铜陵市金融创新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切实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缓解资金短缺矛盾。各金融机构在巩固小企业动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巾帼创业贷款、民企之星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吸收外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创新经验和做法,探索开办商标权、专利权、矿产权、股权、出租车营运证质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退税担保贷款、船舶抵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收费权质押、广告经营权抵押等形式的权利抵(质)押贷款的试点工作以及联保协议贷款、法定代表人抵押担保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构建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


一是尽快成立专门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政府机构。目前一些农村商业银行经过自身的发展、壮大,开始跨区域发展,就不愿意继续给小微企业贷款,所以应尽快成立专门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政府机构,并由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责任,如对于发生损失的小微企业的贷款,可由政府来承担。二是要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担保体制,增加担保机构的数量,充实担保基金,扩大担保数额和比例。对于小微企业要进一步简化担保手续,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尽可能的给予小微企业担保方面的支持。三是抓紧制定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政策,推动信用担保评估和行业自律制度,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四是要改善小微企业信用环境,不断强化小微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建立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级、信用发布与守信褒扬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小微企业信用环境建设。


(四)加强银企合作交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


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加强银行和小微企业的合作交流。如利用铜陵市金融超市和网络金融超市、银企对接会等平台,小微企业可以多方面了解银行针对其设立的金融产品,并将融资需求立即传递到银行,实现对接。二是小微企业应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提升自身实力,向银行传递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可靠信号,从而提高获得融资的可能性。三是实行稳健经营的方针,避免因盲目追求做大做强而引发的扩张经营风险。


(五)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自身素质,降低贷款风险


要想降低银行贷款风险,顺利融通资金,小微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关键。一是在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方面,小微企业要向大企业看齐,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宣传,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小微企业在企业制度方面也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只有自身实力增强了才能增强其融资谈判能力。二是在财务方面,要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小微企业在会计实务中要严格执行最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提高企业资信等级。三是更有效地与银行沟通,解决信息不对称,构建互相信赖的银企合作关系。在业务上与银行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利润,达到和谐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