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行性研究工作阶段
中国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基本相当于国外的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对于特别重要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才能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如果是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但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是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即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在我国,项目可行性研究通常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详细可行性研究。
在中国,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过程中两个不同的任务和步骤。由于他们的要求和工作条件不同,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1.不同的研究任务
项目建议书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初步选定项目,决定是否有必要开展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可行性研究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比较多种方案,推荐最佳方案,或否决项目并提出有力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依据。
2.基础数据和依据不同
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长期规划、产业、区域规划和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相关的自然资源条件,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以及初步的市场预测数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除了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研究依据外,还有更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作为编制依据。
3.内容的复杂性和深度是不同的
两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大体相似,但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内容粗糙简单,而可行性研究则丰富、完善和深化了初步可行性研究。
4.投资估算的准确性要求不同
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总投资一般按国内外同类已建项目计算或比较,误差允许在20%以内;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更详细、更准确地计算项目成本,误差不应超过10%。
5.不同的研究结果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研究成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附有市场初步调查报告、建设地点初步选择报告、初步调查报告等文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研究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所附市场调查报告、选址报告、地质调查报告、水资源和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总之,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是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服务功能、研究重点、结构内容和深度要求上各不相同。具体对比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