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四可免”“两必办”“九禁办”
据Quanzhou.com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简化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现有建筑物二次改造加固项目中,部分项目可免于办理审批手续的有4种,不能免于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有2种,禁止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有9种。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泉州实际情况,确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免办部分项目审批手续,不免办项目审批手续,禁止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要“放宽”民生工程,切实改善民生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对可能对安全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项目加“收紧咒”,筑牢安全民生底线。
此外,《通知》以清单形式明确了既有建筑功能业态可调式立交清单,打通了二次改造项目消防检查程序的“堵点”,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4种情形可豁免办理部分工程审批手续
免办建设用地手续。对于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市政改造工程(如既有道路“白改黑”工程、地下管网建设工程等)。),建设单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同意书,且当项目具备其他法定条件时,则免于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直接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既有建筑二次改造加固工程)。对改变使用功能、符合既有建筑功能可调式立交清单的既有建筑改造加固工程,建设单位无需在不改变建筑面积、高度、楼层、立面的情况下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但可直接提供原建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许可证,依法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改造工程)。符合泉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检项目清单的,建设单位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许可豁免。(一)投资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二)抢险救灾项目;(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
2种情形不可豁免办理工程审批手续
满足既有建筑功能可调互换清单、改变使用功能的既有建筑装饰加固工程涉及改变建筑面积、高度、层数或立面的,建设单位应取得资源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同意书。项目符合其他法定办理条件的,方可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
对不符合既有建筑功能可调节立交清单并改变其使用功能的既有建筑装饰加固工程,无论涉及建筑面积、高度、层数或立面的改变,建设单位均应取得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查同意书。项目符合其他法定办理条件的,方可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
9种情形禁止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
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和
将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农贸市场、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公园等配套建筑改作他用;
将地下车库、交通通道改做他用;
封闭架空层,增加夹层等。增加建筑面积使用;
将工业建筑改为住宅和商业建筑;
全部或部分使用违法建筑;
其他明显不符合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用途的。
(记者通讯员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