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晚报报道,《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发布。符合条件的厦门市创业女性最高可享受2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每位创业女性最高可享受两次。
妇女创业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是指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解决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就业技能培训的财政贴息。
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以内,据实全额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每个创业女性最多只能享受两次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折扣。对于第二次申请,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笔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已还清;目前运营的项目效益好,整体性高,能够带动周边妇女就业。
市妇联根据妇女需求,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妇女开展一定规模的实践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支撑物体
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岛外纯农业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
如何应用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实行属地管理,由申请人向村(居)妇联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设立企业或者项目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各区妇联根据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金融机构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