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属于合伙企业的企业很多。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合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合伙人无法继续合伙而选择退出。那么,如果公司合伙人成立两年了,怎么清算呢?
下面由芦丽娜律师进行详细解答:
一、公司成立两年后合伙人退出如何清算
合伙人要退股,首先要按照双方合伙协议处理。
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上可以返还对方的投资,合伙期间的损益可以参照双方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划分。
此外,合伙人退伙后,对合伙期间形成的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股东与公司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