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图。来源:视觉中国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新网广州5月10日电 ,市、广东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月10日在广州举行了该办法媒体吹风会。
该办法共十五条,从适用对象、参加地点、缴费基数和比例、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多个方面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式依赖电子商务、网约车、线上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务平台的员工。且未与新业务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昌指出,该办法全面拓宽了新业务形式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取消了参保门槛, 并取消了跨市流动的外省、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在其就业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年限的限制,为不同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打开了方便之门。
该办法显示,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凭有效身份证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参加省内就业;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可在广东省就业地参加保险;港澳台省灵活就业人员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广东省就业登记证,可在广东居住地参加保险。此外,无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在广东省登记地参加保险。
按照本办法规定,广东灵活就业人员月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据悉,目前广东省一类至四类区月工资支付基数下限分别为3803元、3376元、3126元和2924元。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20%。(记者程井伟)
原标题: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广东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