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日前发布的《呼和浩特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表示,我市将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海归、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聚焦首都支持的新兴产业、战略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集聚“四人”支撑平台,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示范带动功能的创业园孵化基地,不断拓展创新创业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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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市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包括示范型、特色型、返乡型和大学生创业主题街区(社区)四种类型,具备以下基本服务功能: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入驻创业单位享受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专家援助等创业服务;提供法律、会计、评估、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营销等公共服务,孵化和加速企业发展;指导、协助入驻经营单位办理相关开业手续。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各县(区)初审材料应于每年9月底前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上每年评估认定一次。对于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将给予创业政策和“以奖代补”的资金支持,“以奖代补”资金的具体使用可由申请人自行确定。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基地推荐参加自治区级孵化基地和国家级孵化基地。对已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商务园区孵化基地以上,且创业孵化成功率高、特色鲜明、就业突出,在管理、服务或模式上发挥引领作用的,经评估后纳入“以奖代补”财政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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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还明确,已落户创业园孵化基地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单位的合格人员进行免费创业培训;按要求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创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