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高)为帮助我市个体工商户增强活力、拓展增长空间,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会同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银行保险监督分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了20条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打造“点线面结合、中长期兼顾”的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模式,提高他们的融资意识和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力争在20年底实现全市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20户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超过5万户,同比增长35%以上;信用贷款占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的15%以上;形成一批支持个体工商户的优秀金融产品和案例。
胶东在线7月21日讯
在烟台市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二十项措施实施细则,筛选认定了一批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形成“白名单”,由各区市推送给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和金融机构。
1.发布个体工商户授信“白名单”:组织各金融机构加强与“白名单”主体的走访联系,与名单主体建立“一对一”的主办银行关系,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涵盖结算、融资、保险、理财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2.确立“一对一”主办行关系: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无贷款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力度,纳入“首贷培育行动”,建立逐户首贷培育档案,履行培育帮扶责任,提高个体工商户贷款覆盖率。
3.建立“首贷”培植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贷款优先再融资支持。
在4.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如果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根据政策延期,中国人民银行将按贷款本金的1%提供奖励资金。
在5.加大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为辖区内评级为1-5的公司银行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提供一年期无息再融资金融支持,利率为贷款本金的40%。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现场座谈等方式,6.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充分了解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保险需求、困难问题和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了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7.明确“金融诉求”。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立个体工商户专用服务区,提供精准的个人服务。
8.开设个体工商户服务专区。梳理普惠性小额信贷延期还本付息、普惠性小额信贷支持计划、金融担保政策与“双十条”融合、商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支持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金融优惠政策服务指南》,精准传递个体工商户金融优惠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全面了解优惠政策、享受红利。
9.推送“政策礼包”。展示特色信贷产品清单、非信贷融资产品清单、免费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收费清单等。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营业网点上以“突出清单”的方式,宣传清单中的业务咨询方式,规范服务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监督。梳理和推广多元化、以案例为基础的宣传产品
10.展示“服务清单”。不会获得工商执照,但会获得市场摊位证和电子商务登记证
明等有效经营活动证明的个体经营者及小店等经营主体参照个体工商户纳入授信管理。以专业市场为载体,开展整体授信,根据诚信度确定个体工商户授信额,对综合信用状况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增加授信额度并给予优惠利率。14.加强信贷产品创新。针对个体工商户“短、小、急、频”特点,大力拓展信用贷款,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力争发放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适合个体工商户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推广POS贷、税务贷、信易贷等信贷产品。
15.创新还款方式。对个体工商户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并将政策范围扩大覆盖至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个体经营者。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续贷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对延期期满、生产经营正常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正常续贷流程继续予以支持。
16.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建立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管理办法和系统,鼓励对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定价优惠。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要求,做好贷款年化利率明示工作。
17.建立差异化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与服务个体工商户相匹配的内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无贷户”信贷投放力度和考核激励力度。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
18.完善融资增信机制。加强金融与财政、税务、人社、担保等部门的政策融合和信息共享,完善个体工商户融资增信机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鲁青贷”、“巾帼贷”等业务规模,支持下岗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民工、妇女等重点群体和个人创业就业。
19.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发挥融资性信保业务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作用,银行保险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合理厘定费率。银行机构与保险机构探索创新符合个体工商户实际的保单融资产品,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
20.加强信用信息建设。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实现多方联动、数据共享,引导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经营,为获得信贷资金支持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