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贵州省公布了2021年部分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其中消防工程师收费标准为:“主观职称65元/人,客观职称60元/人”。
通知原文
所有相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黔发改费〔2015〕1380号)为更好地管理我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我厅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自愿申请,结合我省实际,对我厅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
一、我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考试费包括报名费、命题费、场租费、监考费、阅卷费和考试费等由中央考试单位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收费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考试费收入应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印)的财政票据。
三、本通知将于2021年7月26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后,收费项目和标准以本文件为准。原《关于调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人办〔2015〕579号)、《关于调整部分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人办〔2016〕107号)、《关于调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人办〔2017〕239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人办〔2019〕,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