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相关条件的物流业创业创新人才可落户海南
(记者傅仁义)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6月中旬征求社会意见后,《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创业创新人才落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实施,指出符合我省相关条件的物流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可选择在我省任何一个镇申请落户。
在《细则》的解读中,省发改委指出,物流创业人才是指在本省引领创业,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扶持方向,是所在企业主要创始人,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不含科技股),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可选择在本省任何一个镇申请落户的人才。(注:“龙头企业”是指由具有创业能力的人才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合资股东成立的合资企业;“创办企业”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
物流行业创新人才是指具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且投资价值不低于1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10%,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创新人才,可选择在省内任何一个镇申请落户。
《细则》还明确了现代物流业的支撑方向包括:货运(运输)、仓储(除危险品)、配送加工、配送、第三方物流(货代)、应急物流、逆向物流、物流信息及相关服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邮政快递、其他物流服务等。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