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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项目评估案例分析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案例

[万典律师]

评估报告是最终的评估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只要是拆迁、征收、腾空,都要经过评估的过程。作为被动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是根据最终评估报告,审查评估程序是否合法。

评估报告摆在每个人面前。大家都知道金额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却分不清哪里低。接下来,我将告诉你如何判断一份拆迁评估报告是否合法。它的非法点会出现在哪里?

一般来说,拆迁户收到的鉴定报告大多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只写了房屋估价,很多应该列出的项目都遗漏了。

我们以一份比较完整的评估报告为例,列举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

例如,如果我们通过评估报告知道评估公司的名称,那么我们可以查询评估公司的资质,因为评估公司是分级的,级别不同,评估能力也不同。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第七条列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的评估机构,其评估业务量超过下列标准的不能承担新建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一)一级资质评估机构评估业务量达到2000户;

(二)二级资质评估机构业务量已达到1000户;

(3)三级资质评估机构评估业务量达到500户。

如果你的拆迁项目总共有800户,评估公司必须达到二级资质。如果查询后这个鉴定公司的资质有问题,就是三级资质,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筹码。

再比如:估价时点方面的问题,,我们刚才说的评估时间是评估结果对应的日期,所以在实际案例中,一个项目进行三年、五年的情况并不少见,也有七年、八年的,那么想想北京现在的房价和七年、八年前的房价有什么区别,这个评估时间合理吗?

评估时间不仅仅是指入户测量的日期,而是指评估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即从正式接受评估委托到完成评估报告的这段时间,通过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判断程序是否合法。

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先评估后拆迁许可。我们见过很多这样的情况。

我们遇到了一些情况。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律师进行了调查取证,取得了委托人的评估报告,进而对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进行了调查。对比两个证书后,发现问题。

拆迁许可证是2013年8月发放的,但鉴定报告的日期是2013年6月,比拆迁许可证早了两个月,明显违法。

法律对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没有具体规定,但评估报告中必须注明有效期。许多拆迁项目持续几年。如果一直使用原鉴定报告,对被拆迁人的损害将是巨大的,所以合法的鉴定报告应该有有效期。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

估价师的声明也可以体现出很多的问题。

首先,评估报告依据的是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不是地方依据。其次要明确评估人员是否进行过实地考察,哪些评估人员进行过实地考察,哪些评估人员没有进行实地考察,要一一写清楚。

最后,鉴定人需要签字。如果没有签名,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可以根据签名来检查鉴定人是否有

有相应的评估资质。


另外,评估机构的盖章是必不可少的。光有盖章也不行,还要看看这个章的性质,必须是评估机构的公章,很多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上盖的是xx评估公司xx项目专用章,不是圆形的公章,而是像是发票专用章的那种椭圆形的章,这样的章都是不合法的。


附件中要有估价对象的位置图,四至和周围环境图,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外观和内部照片,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等。


只要我们广大被拆迁人具备一定的知识,就能够识别真伪,防止被动。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当您遇到拆迁时,请务必关注您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以维护您正当、合法的补偿利益。评估报告是最终的评估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只要是拆迁、征收、或者腾退,都会经过评估的程序。作为被动的被拆迁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好办法是根据最终的评估报告,审查评估程序是否合法。


一份评估报告放在大家的面前,大家都知道数额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但到底低在哪里却说不出来。接下来给大家讲讲,如何判断一份拆迁评估报告是否合法?它的违法点都会出现在哪里?


一般来说,被拆迁人接到的评估报告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因为它仅仅写着房屋估值,缺失了很多应当列明的事项。



我们以一份比较完整的评估报告为例,给大家列举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点。


比如说:我们通过评估报告知道了评估公司的名称,那么我们就可以查询评估公司的资质,因为评估公司是分级别的,级别不同、评估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别。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第七条 列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的评估机构,评估业务量超过下述标准时不能承接新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一)一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2000户;


(二)二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1000户;


(三)三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500户。


假如你们这个拆迁项目总共有800户,那么评估公司必须要达到二级的资质,如果经过查询,发现这个评估公司的资质存在问题,就是个三级资质,那么我们就此就获得了一个谈判的筹码。


再比如说:估价时点方面的问题,我们刚才讲过估价时点是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那么实际的案例中,一个项目进行个三年五年都不算是个稀奇的事情,七八年的也存在,那么各位想想,北京现在的房价和七八年前的房价相差多少,这样的评估时点是否合理?


评估时点指的不仅仅是入户测量的日期,而是估价活动的起止时间,即正式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的期间,通过这个期间,我们可以判断程序是否合法。


实践过程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评估在前,办理拆迁许可证在后,这样的情况我们也见过不少。


我们曾经遇到一些情况,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从委托人手里得到了评估报告,然后又调查到了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两证一对比,发现了问题。


拆迁许可证是2013年8月发的,评估报告的日期却是2013年6月,比拆迁许可证的日期还早两个月,这就是明显的违法。


关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评估报告中必须要注明有效期,很多拆迁项目持续好几年,如果一直沿用原来的评估报告,对被拆迁人的损害是巨大的,所以合法的评估报告应当具备有效期,如果没有,那么也属于违法。


估价师的声明也可以体现出很多的问题。


首先,评估报告的依据是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而不是地方性的依据。其次,要写明评估人员是否进行了实地勘察,哪些评估人员进行了实地勘察、哪些评估人员没有进行实地勘察,这都要一 一写清楚。


最后,评估师需要签字,如果没有签字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可以根据签字去查询评估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


另外,评估机构的盖章是必不可少的。光有盖章也不行,还要看看这个章的性质,必须是评估机构的公章,很多评估公司在评估报告上盖的是xx评估公司xx项目专用章,不是圆形的公章,而是像是发票专用章的那种椭圆形的章,这样的章都是不合法的。


附件中要有估价对象的位置图,四至和周围环境图,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外观和内部照片,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等。


只要我们广大被拆迁人具备一定的知识,就能够识别真伪,防止被动。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当您遇到拆迁时,请务必关注您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以维护您正当、合法的补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