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不同意怎么办?辞退员工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本质区别吗?来看看市人社局的回答吧
[概念]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终止时间。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无限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签署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革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一
如果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2
辞退员工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本质区别?
当用人单位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因法定事由终止或终止的,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定理由解除或者终止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信息:市人社局
来源:上海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