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我市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大学生,可申请“种子资金”补贴3000元。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在大庆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和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大学生,均可申请一次性补贴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名大学生创办多个实体,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大庆市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贴的不再享受该政策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自主创业大学生和就业岗位10个以上的大学生在申请“种子资金”补贴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其中包括:2015年8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有独立创业项目,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注册为经营者的大学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在申请过程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需要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财务账目、表格和凭证;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号和银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10个以上的大学生,须提供《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等。带动员工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和身份证;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财务账目、表格和凭证;证书、票据等。用于驱动员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号和银行。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者按规定程序拨付经费。
毕业5年内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和回国(境内)留学人员,应向企业注册地当地人社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由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