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记者鲁美
火锅店扫码点餐界面
不是我自己订的,但是结账的时候发现账单里有一包2元起的纸巾。服务员还说纸巾是自动点餐的“必点产品”,没有退款。——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温州市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火锅店进行调查并立即整改,给予行政处罚2万元。
5月24日,纸业(www.thepaper.cn)从乐清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涉案火锅餐厅使用扫码订购纸巾,并将其设置为“必订商品”。顾客在点餐界面无法取消,纸巾包装盒和收银台也没有说明。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店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不得捆绑或者附加其他违背买受人意愿的不合理条件。
市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遇强制性商品、特价商品不退货、箱内最低消费、押金不退等“霸王条款”,可向消保委和行政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