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崔杰通讯员/胡蓉)笔者从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了解到,来宝安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后,可获得市、区两级配套资金支持,共计60万元至200万元。
根据要求,申请创业资助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取得深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或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上);我是公司的股东,持有相当于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公司股份;公司是深圳扶持发展的产业;企业有与申报项目一致的场地、R&D设备和人员,经营正常;截至去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为6个月至36个月,即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含)。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来深留学创业学生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补贴100万元,二等补贴50万元,三等补贴30万元。在获得市人社局的上述支持后,也可按《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向宝安区政府申请配套支持。
8月1日起,“留学人员创业前费用补贴”申请系统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应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网上申请及纸质材料于8月31日前提交。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醒,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在申报系统中确认申报材料提交成功,然后在8月3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3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