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刘雅
近日,东莞市第二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微信业务骗取微信业务”案件。做“微信生意”的张女士,掉进了一个同样做“微信生意”的骗子设计的陷阱,被骗了一万多元。但与张女士有相同经历的“微信业务”受害者多达67人,被骗总金额约120万元。
张女士在东莞的一家工厂工作。为了赚更多的钱,她下班后开始了“微信生意”。虽然张女士非常努力地推广她的产品,但她的生意并不理想。有一天,一个陌生网友加了她的微信。这位自称代表藜麦减肥茶产品的“微信商家”于女士,在简短的问候后,主动提出在朋友圈推广对方的产品,以扩大销量。张女士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于是在朋友圈发了一则减肥茶的广告。广告发出当天,有人加了张女士的微信好友,咨询了减肥茶,支付320元购买了2盒产品。张女士将订单信息和款项转发给于女士,并要求于女士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有人添加了张女士的朋友来购买这款产品。突然,一位顾客甚至想订购60盒。这时,于女士建议张女士加盟作为这款藜麦减肥茶的代理商。看到这款减肥茶很受欢迎,张女士花了5000元买了50盒产品,升级成为金牌代理商。接下来,产品很快销售一空。于是,张女士兴奋地又支付了1.2万元升级为白金代理。但在那之后,再也没有买家想买这个产品了。张女士去找于女士陈述,却发现她已经被黑了。
“微信业务推对方产品”,原本是一种打开市场的销售方式,却被不法分子作为新型诈骗手段使用。
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案件中,12个实施诈骗的“微信业务”团伙的分工非常明确。有人负责收集微信业务上的信息,有人负责冒充微信业务代理,有人负责冒充客户购买产品等。并有一套相应的“诈骗脚本”。诈骗集团以“推对方产品”为由,添加大量“微信业务”,然后冒充客户“信任”,添加受害人微信好友咨询购买产品,制造销售产品的假象,进而说服受害人成为其产品代理。受害人支付高额代理费后,犯罪分子立即删除了受害人的好友,拿了钱就走了。经查,该诈骗团伙共诈骗67名被害人约120万元。东莞市第二检察院依法对该诈骗团伙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予以支持。该团伙成员最终被判处一年两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检察官提醒,出了事一定有鬼。突如其来的超高回报背后,往往隐藏着隐患。因此,“微信业务”在选择“互推”合作伙伴时,应尽量选择彼此熟悉的朋友。陌生人提出“互相推搡”的想法时,要提高警惕,避免被一时的“高”利益冲昏头脑,投入大量代理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更多新闻请关注羊城派pai.ycwb.com)
来源|羊城学校
编辑|曾严敏
审查和签署|卢航
实习生|李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