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日前,厦门市妇联、厦门市财政局修订发布《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了支持范围,放宽了年龄限制,延长了贷款期限,简化了申请流程。妇女创业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将专门用于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主要用于解决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
记者从厦门市妇联了解到,专项基金支持持有户籍证明、身份证,年龄在55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科技种植和水产养殖,以及“农家乐”“渔家乐”“家庭农场”等各类适合女性创业的项目,或以女性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村电商平台。
支持专项资金有两种方式: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为妇女创业和就业技能提供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据悉,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实行属地管理,由申请人向村(居)妇联提交。(海西晨报记者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