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357股票简称:剑龙微纳公告号。 2021-039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剑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龙微纳”或“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事后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披露不完善。现在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内容为斜体加粗。
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经营数据无影响。
一、“第五节重要事项”、“1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3)环境信息”,“1。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属于重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境保护说明”
校正前: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不适用
(1)污水信息
(2)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废气,经过旋风分离、脉冲袋式除尘器和低氮燃烧机等处理。它们与每个过程相匹配,然后通过排气管排出。含氨和硫酸雾的废气进入氨回收系统,达标后通过排气管排出。
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洗涤废水、过滤废水、去离子水制取浓水、分子筛结晶交换制氧制氢废水、高氨氮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部分洗涤废水经蒸发浓缩后回用于相应工艺中交换液的制备,实现循环利用。去离子水制得的浓水直接循环利用,综合利用。高氨氮废水单独采用氨回收系统处理,然后与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再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综合处理。厂区内设有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初沉调PH、混凝、絮凝、平流沉淀、砂滤工艺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生活污水生物处理器,然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综合利用或合规处置原则进行控制,避免二次污染。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评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所有已建成运行的项目均已获得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相关批准文件:2009年第265号、2011年第8号、2014年第30号、2015年第316号、2017年第001号、2019年第19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已向偃师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5)环境自我监控方案
公司根据环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废水、废气、噪声等相关污染物年度自监测计划,并严格按照监测计划执行。
(六)其他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溶性杂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固体废弃物封闭堆场存放,定期清运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公司西厂区生产废水全部运至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生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积极关注国家环保新标准、新要求,严格响应环保要求,确保做到“依法生产、达标排放”。
二、“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之“(三)环境信息情况”之“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000t/d,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6t/h。生产、生活产生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采用集尘罩进行收尘,经旋风+布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整个生产系统密闭运行。在物料进出口安装收尘罩收集扬尘;系统中产生的所有废气全部进入布袋除尘器后达标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生产流程循环再利用。
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溶性杂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固体废弃物封闭堆场存放,定期清运至砖厂做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噪声:主要来自一些高噪声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离等措施降低噪声,满足厂界噪声标准。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问题,实施的“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以及其他技改项目,建设有4,000t/d生产废水处理站、450t/dMVR脱盐水设施、布袋式除尘系统、固体废弃物封闭堆场等环保设施,同时加强了日常环保检查,加大了环保治理力度,实现了“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经过多年的工艺改进,公司掌握了分子筛原粉合成工艺与母液回收工艺,利用公司分子筛原粉种类齐全的特点,将某些种类的分子筛原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母液回收利用作为其他种类的分子筛原粉的生产原料,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减少了环保污染物的排放。环保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的原料回生产流程循环再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作为制砖的原材料综合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他各子公司积极承担企业环保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有效落实环保措施,加强管理监测,未出现超标行为。
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请见2021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