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11日电(见习记者乐康)正值“双11”购物季,很多网店都跃跃欲试。在等待大丰收的同时,一些想在网上创业的年轻人向“青年之声”反映,他们在开网店时遇到了骗局,不仅没有卖出一件商品,而且几千块钱的开门红也砸中了水漂。
据中青网记者调查,郑州有不少以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注册的公司,雇佣一批业务员,在网上寻找有意向开网店的年轻人,告诉他们公司可以帮助装修店铺,上架产品,推广,刷口碑。价格从680元到2880元不等。他们通常承诺在加入前提供各种服务,但加入后未能履行承诺。当加盟商要求退钱时,他们会找各种借口。
其中,郑州宏志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媒体曝光,销售人员约200人。其中一个销售人员显示,一天之内有20人“加入”了QQ空间;郑州韬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位名叫李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我们公司有一万多名会员。”
交1880元“加盟费”教你10天开成网店
梁潇向中国青年网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想在淘宝上开一家网店。在寻找相关信息时,他遇到了一位网友李,他推荐他加入了一家为开网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公司。
表示,李提供了一个QQ号,添加为好友后,对方发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图片,显示该公司为“郑州韬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随后,对方发来服务项目和套餐费用,“支付1880元的初始费用,即可享受认证店、装修店、精准推广、指导评估、一代人、售后、广告支持等VIP服务。”
10月11日,梁潇通过微信支付1880元后,对方只为他申请了一个淘宝卖家账号,但店铺装修、精准推广等服务并未兑现。
很多和梁潇遭遇相同遭遇的网友提供了公司签的合同给中国青年网。合同第六条明确表示“甲方在收到乙方加盟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建设网店。乙方有权在约定时间后申请退还费用。”
然而,“我付了钱,公司给了我两个视频让我自己学习。再问的时候,我说不能什么都靠公司,然后就不理我,什么都不还。”被害人小张说。
眼看十天过去了,承诺的服务没有兑现。有些人很着急,要求退款。然而,当他们说这句话时,大多数人都昏了过去,少数人会收到“向公司反映”的回复。
至于钱什么时候能退,业务员说:“公司需要一个流程。”“这个过程的正常方式无法清除。”一位要求退款一个多月未果的受访者说。
洪志波公司的一个业务员比较直接。她被一再要求退款的加盟商激怒了。她回复对方:“我活该被骗。”
收到退款的人也很少。他们是大型维权团体的所有者,在解散该团体并承诺不参与维权后,他们已经收到了退款。
中青网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两家公司。洪志波公司的公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受害人”提供的公司一名监事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陶泽公司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绝对不可能!我们公司的1万多名会员中,有90%以上的会员在10天内就建立了网店。”
鸿志博公司业务员辱骂“加盟商”。照片由“受许人”提供。
30年后才缴注册资本的公司
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郑州宏志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韬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注册。郑州鸿智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郑州韬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时间较早,2014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10万元。但记者查询其2014年年报,发现公司30年后认缴出资额为2044。11月21日,员工人数及企业资产状况信息不予公示;此外,没有网站或网店。然而,该公司的销售人员通知了加盟商
的信息里却明明白白显示该公司有网站。淘泽公司2014年度报告。截图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淘泽公司业务员发给“加盟人”的信息,明确告知该公司有网站。“加盟人”供图。
“钱少事小”无人接手
一位弘之博公司的加盟者表示,当初开设网店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家中的负担。急于求成的她希望通过加盟公司将网店尽快建设起来并打响知名度,没想到最终损失了近两千元。
多名“受害者”向记者表示,他们在向公司要求退款无果后,多次向工商局、公安局打电话报案,但可能因为被骗金额少事情也不大,没能引起工商、公安的重视。
据媒体报道,有记者曾致电该公司辖区工商所——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区分局庙李工商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他们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这属于新型产业,服务都是软服务,法规上没有规定针对这些给予多少处罚。针对小赵的遭遇,该公司没有履行合同,可以进行调查。如果按双方合同规定,公司未履行服务这是一种合同纠纷,工商所可以进行调解,要求该公司退还加盟费或者继续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他同时表示,如果涉嫌欺骗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消费者应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国青年网记者也曾多次拨打该工商所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当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负责此类案件的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区分局经侦支队时,一位杜姓警官表示,此类事情一般属于合同纠纷,不一定是诈骗,建议加盟者向法院起诉。但是,小梁告诉记者,“去法院起诉成本太高了,时间也太长,承担不起。”
律师意见:涉嫌欺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对此表示,诚实信用是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任何交易行为都要遵照执行,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是违反这一原则的典型表现。
在此事中,有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第一,双方订立的合同中,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服务指导,并明确了服务指导的范围,明确承诺为乙方提供货源,这就是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不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双方在“聊天”过程中意思表示一致的记录,甲方承诺而乙方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聊天”记录都应当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与承诺差距太大,恐怕要涉嫌欺诈了。欺诈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是民事问题,乙方可以将其作为撤销合同的理由。如果只是以获取“网店建设服务费”为目的,根本就不想履约或根本就没有履约能力,那恐怕要涉及刑事问题了,但是否属于刑事问题,需要警方认定。
关于此事进展,中国青年网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