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申请一次性启动补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或10000元(公司或个人成立于2015年6月23日后):
(1)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失业人员,下同);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青海高校毕业生;
(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从事二、三产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回到户籍所在地区(市)进行失业登记(下同)的农村劳动力。
如何申请一次性启动补贴?
申请创业补贴的人员应根据工商登记地址向当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可咨询当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谁可以申请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开办小微企业(含在电商网络平台开设“网店”的小微企业)的合法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1.2-2万元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开办补贴。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登记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为一年以上。小微企业创始人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请补贴时,企业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聘用一人以上(不含企业家本人)。申请小微企业补贴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首次开办小微企业。在申请补贴时,创业实体正常运作。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创业者,可按规定分别申请。2013年10月1日前已领取自主创业扶持资金或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再发放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如何申请一次性补贴?
申请一次性小微企业开办补贴的人员应按工商登记地址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具体材料请咨询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