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魏佳明
房东急需委托中介带款卖房。中介不仅承包了房子的装修,还提前给了几十万元的首付。这么美的东西真的存在吗?
近日,四川卖家毛先生向本报()报道,他于今年1月与四川中城优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优家”)签订合同,以118万元的价格出售其名下及妻子名下的一处房产。
合同约定,中城优家将在4个月内出售该房产;到期未出售的,公司将预付房款。毛先生说,公司当时承诺,业主可以在找到买家之前提前拿到几十万元的“首付款”,但需要将23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划入公司财务人员的账户。
4个月很快过去了,中城优家承诺的免费装修没有兑现,也没有找到买家。合同快到期的时候,中城优家提出低价卖房子。这时,毛先生觉得骑虎难下。“如果你同意低价出售一套房子,你将再损失10万甚至更多。”
最终,合同到期后,毛先生只能通过其他渠道出售该房屋,但此前支付给中城优家的23万元风险保证金无法收回,他还“损失”了1万元利息用于偿还贷款。
该报了解到,仅在成都,就有30多人像毛先生一样,卷入了中城卖豪宅的“陷阱”,这些房主至今未收回的存款总额超过500万元。在他们看来,中城优家编造有利条件诱使其签订未履行的买卖合同,并从中收取高额定金,涉嫌合同诈骗。
5月27日,成都市锦江区金冠驿派出所正式以“合同诈骗”对此事立案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5月27日发出的立案通知书。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委托中介卖房,房东却签了借款合同
毛先生,34岁,住在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今年年初,由于个人经济原因,急需卖掉在成都市杜云区的房产。毛先生说,当时成都安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公司”)的中介赵丹(化名)主动联系他,说可以委托中诚优佳代为销售,马上拿到了“首付”。
赵丹向本报证实了上述说法。她说,当时公司答应房东四个月内卖掉房产;如果没有,房产将按合同价格购买,剩余房款支付给业主。
1月18日,毛先生夫妇与中城优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中城优家向业主支付购房首付款66万元。毛先生夫妇收到首付款后,被要求向中城优家支付风险保证金23万元,已包含在购房款中。合同期内,如房主违约,23万元风险保证金归中城优家所有;相反,如果公司违约,押金会退还毛先生两次。
该报注意到,合同约定该房产价格为118万元,乙方中城优家承诺在四个月内出售该房产。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毛先生说,合同签订后,他们把房产证交给了公司。
签订买卖合同当天下午,毛先生夫妇被中介带到成都市蜀都公证处签署委托书,包括委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事宜。毛先生说那里还有一个姓梁的女人。“她是成都一家典当公司的工作人员。中城优家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典当公司跟他们是一家人。”
然而,在接受《The Paper》的电话采访时,梁女士否认了自己与中城优家的关系,称自己只是一个借款人。至于如何联系t
该报获得的一份借款合同显示,1月18日,毛先生与梁先生签订了一份期限为半年66万元的借款合同,月利率为1.2%。此后,毛先生的房产抵押仍未结清,实际收到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1万元。毛先生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支付“首付款”的义务本应由中城优家履行,但在借款合同主体中并没有体现出来,这也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毛先生及其妻子与贷款人梁签订的借款协议
size:15px;">1月26日,毛先生先后收到梁某转账的两笔共计51万元借款。在收到第一笔23万元借款后,中城优家又以约束房主履约为由,要求毛先生按照合同支付23万元风险保证金。“如不支付,就要算我们违约了。”毛先生称。毛先生出具的打款凭证显示,他于1月26日中午将23万元转入了中城优家财务人员易某某的招商银行账户,并于当日收到公司盖章的收条。约一小时后,他便收到了梁某转账的剩余28万元借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和前述借款合同同日签署的还有一份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毛先生夫妇与梁女士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所有资金成本及利息由中城优家公司承担,但如因房东个人因素导致违约则承担相应的资金成本及利息,保证金不予退还。

毛先生夫妇与中城优家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借款合同所设利息本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由公司承担。
毛先生当时以为,即便4个月后房子没有找到买家,中城优家也会垫资支付约定的118万全额房款,并支付之前借款的全部利息并返还“风险保证金”,这几乎是一次可以保底的买卖。此外,中城优家还承诺,将为毛先生的房屋提供免费的整修。
三十多名房主联名维权,五百多万押金难追回
四个月时间很快过去,毛先生却没有等来说好的房屋翻新和购买其房屋的下家。毛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四个月间,他曾数次联系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销售进展,但对方一直说还没找到。
毛先生这才意识到,中城优家可能并没有履行此前合同约定的能力。工商资料显示,中城优家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金100万元,在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涉及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服务和会议及展览服务等。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实缴资本和人员规模均不详,参保人数显示为0人。

中城优家的工商资料截图
在合同临近到期时,中城优家忽然向毛先生提出低价找下家的方案。此时,毛先生已失去信心,他提出解约,并且要求退还押金,“这个时候我意识到如果低价卖掉房子,就会亏掉更多钱,他们也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和利息。”
无奈之下,毛先生只能等到与中城优家的合同到期后,通过另一中介将房屋卖出,并于5月10日还清了此前借款和利息。但其此前支付给中城优家的23万元风险保证金已无法追回。
仅在成都市,和毛先生一样陷入中城优家代售套路、押金迄今难追回的还有几十人。其中一部分房主还与中城优家打起了民事诉讼官司。截至目前,已有三十多名房主建立维权微信群,并联名向公安机关报案。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房主尚未追回的押金总额逾500万元。
毛先生等房主认为,中城优家在明知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却编造优厚的条件诱导他们签订无法兑现的买卖合同,并从中套取高额押金,涉嫌合同诈骗。
受访的另一位房主告诉澎湃新闻,在报案之前,他们曾多次找到中城优家进行交涉,但对方一口咬定公司经营不善,无力退回押金。
房主何女士向澎湃新闻出示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中城优家董事长杨慧解释称,“公司因经营不善和政策影响,造成了严重亏损,但我们没有逃避,在积极面对。”杨慧还称,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做项目回款,弥补此前已支付过押金的房东的损失。这令一些目前通过诉讼手段维权的房主忧心,他们即使胜诉,最终判决可能也无法执行成功。
涉事公司回应称将赔偿损失,成都警方以合同诈骗立案调查
那么,起初向毛先生等人推荐中城优家的安家公司中介人员与前者有何关系?
安家公司前员工赵丹告诉澎湃新闻,两家公司的管理者其实是同一批人,安家公司负责开设门店,寻找急卖房屋的房主,引导他们与中城优家签合同。
工商资料显示,安家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于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注销。工商资料变更信息显示,安家公司前任股东马显君曾任中城优家高管,2020年11月退出中城优家后于今年1月出任安家公司执行董事。

安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截图
澎湃新闻获得一些安家公司和中城优家内部人事任命文件显示,两公司的董事长均为杨慧。1987年出生的杨慧是四川渠县人,曾于2017年8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赵丹告诉澎湃新闻,买卖合同签订后,有意购房的下家几乎难寻,公司也无力支付房款,甚至连押金都退还不了。
不仅如此,包括赵丹在内的多名员工还被拖欠了工资。赵丹和同事曾前往公司追讨薪水,但均未果,“我说要提供证据告发他们,他们还会威胁我们,说让我们随便告,如果他们被抓去坐牢,我们也是诈骗的帮凶。”赵丹表示,她愿意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7月14日,澎湃新闻电话联系到中城优家负责人杨慧,他解释称因受房贷利率上调等政策调控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目前确实无力归还押金,“对涉事的房主,公司深表歉意,违规的事情我们不会再做。”
对于此前押金的去向,杨慧称,押金基本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转,经过裁员后,目前中城优家共有在职员工20人左右。杨慧称,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新房代售、不良资产收购等业务,争取在一年半之内赔偿此前所有房主的损失。

中城优家负责人杨慧与房东沟通截图
澎湃新闻了解到,5月27日,成都市锦江区锦官驿派出所已正式对此事以“合同诈骗”立案调查,并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侦大队协助侦办。
7月14日中午,澎湃新闻致电锦江分局负责侦办此案的田姓民警,但对方婉拒了采访请求。澎湃新闻另从多名房主处获悉,近期警方仍在展开调查,向受害人核实案件的具体情况。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