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先生曰:
我们有一个新专栏。
在播客「法力无边」(比如:在看守所门前摆摊 ),的音频版本之后,我们打开了一个新的文本栏——「闲谈」。
这是罗先生和他的朋友关于法律,关于科技,关于现状,关于未来的所见所闻所思。的闲话
今天的第一期是法国天使创始人常。我在济南和他聊过,然后他整理了这篇文章。
如何定义战场、找到真需求,是创业的首要问题。
我们举两个例子。我还记得几年前,随着创业热潮和消费升级,出现了一些新的餐厅。
-tt-darkmode-color: #A3A3A3;">这也的确是个好的赛道,老百姓四件大事:衣食住行嘛。“食”当然是大市场。这个创业项目,就不说它的名字了,是个与湖南有关的餐饮品牌,在北京国贸附近开了一家店。
这个店获得了某知名投资机构的投资,我去店里吃饭,观察了一下:店的墙上挂着投资人的照片,而店的主要卖点是什么呢?
是手机自助“点餐系统”。
互联网创业嘛,得用互联网来改造餐饮,但油煎烹炸做饭的过程看起来不太能被互联网改造(至少在当时,未来是否人工智能机器人炒菜在所不论),但是点餐这件事可以改造啊。
于是,这家店的主打特色,就是客人坐到座位上,手机扫码,自助下单,全程不需要服务员——这个体验,相信今天的大家都见惯不怪了——在当年的确是一个前瞻的创新。
那么请问,这个创新,是不是真需求呢?是不是餐饮创业的正确战场呢?
答案是NO。
它是不是个好的解决方案呢?是的。后来很多店都采用了这个点餐方式,确实能节约一部分人力,便捷下单。
但它并不是餐饮的主要问题,即使解决了这个小问题,也没有解决主要矛盾。它作为一个餐饮创业项目的基础和价值是不成立的。
把这个方案卖给比如美团这样的厂商或许有价值,当然了美团这样的厂商一定是基于自己的能力开发系统的解决方案。
因此结局就是,一个有些想法的程序员,看到了一个点餐不便的痛点,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这一切都对;但把它当做一个餐饮创业项目的核心,就是错的,注定要失败。
在法律圈也有个朋友,他的故事是这样的。
他的创业项目,是提出一套律所分配体制改造的薪酬解决方案。他是一位我很尊重的有文化有口才有情怀的大哥,其实律师业务做得非常不错。
几年前一头扎进互联网加法律的创业里来,花了不少的钱,最后遇到了挺大的挫折。
直白点说,所有创业项目的最终挫折就是钱花光了,事儿没做起来。
然后不得不转头回去继续做律师。但是创业之心不死,还是谋求做律师赚到钱以后再战江湖——多么地辛酸,律师赚的都是辛苦钱,不容易攒个一两千万,创业项目一烧就没。
有朋友跟我调侃,法律人创业的一个结局就是:不行就回去继续做律师。
深夜,街边,撸串。
看着他提起自己的创业项目,满眼放光的眼神,既动人又莫名伤感。非常能理解创业者独有的那种激情。
但是我也想说,这可能也是找错了战场。
如果是作为一个律所的管理者,有这么细致的方案,稳妥的实施、推进,的确能一定程度上激发律所创新活力,也是律所管理的有价值的创新。
但是作为法律服务的创业项目,它具有复制可能吗?构成一个商业模式吗?还是只是一个与全局距离太远的切点呢?
在法律服务的供需两端,有很多个因素和变量,基于法律服务供给端的特定类型律所的管理机制变革(还只是分配机制的变革),跟法律服务行业的变革,距离可能太远了,它撑不起一个创业项目。

再回到餐饮。
另外一个在营销领域颇有想法的牛人叫雕爷。在北京创办了新餐饮品牌叫雕爷牛腩。服务员清一色黑纱蒙面,服务超级有特色。
核心的价值点就是,让来吃饭的人,忍不住拍照发朋友圈,这当然有助于品牌的推广,也的确是营销上的创新。然而遗憾的是,菜品很一般。
有人吐槽菜品一般,雕爷的回复是,吐槽的人味蕾没打开,只知道自己妈妈做的菜好吃。翻译过来就是,饭不好吃,是顾客舌头的问题。
雕爷牛腩后来很快没落了,一切营销的创意,都没能最终创造价值。这也是聪明人找错战场的例子。说到这儿,顺手搜索了一下现状。
结果,均为歇业关闭状态。

讲这个例子,并非要批评他人,主要是自我警醒。
国内法律科技已经发展了几年了,从数年前几百家项目逐渐减少到几十家甚至更少。这些探索大部分都有其价值,但暂未成功的探索的价值,恰在于思考这些探索的局限在哪里。
那我以为最主要的局限,就是没有抓住行业的主要矛盾,没有明确真正的敌人,没有设定对的战场。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如今再看这句话,才更理解它的精髓在哪里。
而这个看似简单却首要的问题,数年以来,可能很多法律科技创业者都没真的想明白。
看到一个痛点、一个问题,就满怀热情地扑上去,不惜劳累。
英雄被累死,固然令人尊重,但本不应发生。
这个首要的问题,是创业的原点,不论在哪个阶段,不论以何种形式创业,不妨偶尔稍作停留,再三思考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