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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称《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辛经纬在数据图中的照片
上交所明确,除退市后上市首日,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外,上交所可根据市场需要,在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将持续至当日143,336,057。
此外,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临时停牌按照《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日临时停牌规定》执行。
在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将在盘中暂停交易: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30%以上;当日交易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当日开盘价60%或以上;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实施临时停牌的其他情形。
上交所还规定,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依照前条规定临时停牌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单个交易日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超过14:57的,当日14336057复牌;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取消申报。恢复交易时,接受的申报将通过电话拍卖进行匹配。
对于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上交所要求重新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满足申购申报价格不高于申购基准价的102%;申报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基准销售价格的98%。
上交所澄清,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为即时披露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没有即时披露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披露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果没有立即披露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为最新成交价格;如果当天没有成交,就是之前的收盘价。开市期间的集合竞价阶段和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设限价。
来源:新华社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