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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可持续性很重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评价

投资是扩大需求、畅通经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控制投资风险是政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核心任务。进入新时代,全国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愿望更加迫切。但以经济为轴、科技为动力、资本为链条、投资项目为载体的现代社会区域发展模式,具有不确定性、复杂多变性等诸多特点,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因此,与投资项目相关的人文风险成为现代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内容,成为政府治理能力需要考虑的范畴。

一、健全决策机制,构建投资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投资决策是投资项目社会风险管理的初始环节,也是投资项目

目社会风险控制乃至整个项目决策的有效性取决于决策系统的健康、科学和完整运行。只有建立健全决策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决策程序按照一定规则有序高效运行,各类投资决策机构才能有效发挥风险管控作用。因此,聚焦投资项目决策,首先要加强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建立投资项目的社会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要全方位引导专业团队,组织技术力量,加强投资项目与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人与社会外部关联性的风险分析。水口山铜铅锌产业基地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二是加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建立面向公众需求的项目价值评估标准体系。在实践过程中,要合理、科学地规定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明确目标价值取向。政府投资应注重满足公众需求,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营造公共服务环境;在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投资不应以牺牲社会福利和人民福祉为代价。满足公众需求,降低社会风险,应该是所有项目决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三是要加强项目决策过程的规范化,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经营者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尽职调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优化选择相应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

二、确定风险等级,推行投资项目社会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为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提高投资项目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类似于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检查的做法,应进一步明确社会风险等级标准,评估投资项目社会风险等级,评估风险承受能力,提出风险缓释对策。第一类是高风险项目。大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第二类是中风险项目。有些人对项目有意见和强烈的反应,这可能会导致冲突。第三类低风险项目。基本上大多数人都理解和支持这个项目,但也有少数人对这个项目有意见。对于不同等级的社会风险项目,政府在审批过程中应坚持不同的处理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三、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社会评价体系

投资项目的社会风险主要来自项目与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沟通障碍。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是实现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项目效益和效果可持续性的关键。现有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大多注重投资项目前期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评价。事实上,对于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更要注重投资项目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相互适应性、社会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分析,对投资项目实行全周期社会评价。因此,有必要将社会分析和公众参与纳入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全过程。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投资项目的社会发展或社会规划目标、社会福利分配以及实现社会目标的手段,认真关注公众提出的意见,确保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使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项目决策、设计、分析和评价,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目标的实现在项目周期的不同阶段,要密切关注社会参与和评价的重点。投资项目的事前识别和可行性评价,包括项目的社会影响、与当地的适应性和社会风险分析;评价在于监督项目实施,应对社会风险,严格执行相关防范措施;事后社会评价是为了验证事前分析,长期监督项目效果,追究责任。重大投资项目必须做好全周期社会评价,形成具有说服力和参考性的项目评价体系,做到全面、系统、科学、严谨。

四、落实责任主体,健全投资项目风险管理问责容错体系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建立责权利有机统一、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企业对企业投资项目应负主体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应负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能部门应负监管责任

责任。一是要落实政府投资责任追究法规。要充分结合政府投资管理的特点,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追究范围、 追究程序等具体内容,加大对政府投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及时、公开、透明披露涉及政府投资的问题,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确保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稽查审计制度。对稽查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纪监机关处理,责令项目单位进行整改或通报相关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对稽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稽查审计工作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稽查审计结果和处罚结果,坚决遏制项目参与方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推行项目建设“一岗双责”,发现腐败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对在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贪污受贿的,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绝不姑息。地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问责制的建立,可以通过事后追究责任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避免政府在投资项目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出现失误,也可以起到惩戒和警示的双重作用。四是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有投资就有风险,有决策就有压力。对于非因个人原因,未发生利益输送,主观无过错,对单位和干部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符合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容错情形和条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


五、坚持综合施策,提高项目投融资整体管控水平


一是创新金融机制。金融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中具有先行作用和杠杆作用。要大胆创新金融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项目融资效率和管控水平,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和规范其他各类直接融资方式。要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创新驱动,现代物流、军民融合、绿色发展、创业就业等重大领域,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作用,着力提供差异化多元化金融服务,不断增强金融配置资源,发现价格、管理风险等功能。二是发挥金融机构投融资监管作用。金融机构职责健全,具有稳定性、专业性、可控性等特点,在政府决策投资项目中,多渠道、多层次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发挥政府“耳目”、“探头”作用。三是构建系统化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要打破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和局限性,实现投资监管机制的良性变迁。要提高投资项目社会风险的治理能力,改变身份关系依赖为契约关系,改变社会心理结构,构筑独立的社会法治体系。处理好投资项目中的各种隐性和显性行为,增强政府对投资项目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性、一致性、长远性,让那些敢于突破正式制度边界的行为不能够获得更多的巨大的法外利益,减少非法行为。


作者系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郭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