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业企业降低人力成本
初创期社保费补贴
每月最高补贴8个人
准备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
准备扩展团队的初创企业
好消息来了~
《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为创业者减负
申请对象
自2018年12月1日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类创业组织将在36个月内在本市登记注册。
申请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市注册职工,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注册职工;
2.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
3.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规定,农民合作社以集体保险的形式为城镇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吸引就业人员。创业组织的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注册就业单位和补贴申请单位一致。
4.由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创办的创业组织,只能申请享受创业组织起步阶段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农民合作社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50%作为缴费基数予以补贴。
2.各创业组织可根据本市职工就业情况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核定补贴人数。社会保险费每月补贴人数以8人为限,补贴期限自登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根据《关于调整促进就业相关资金列支的社会保险费补贴计算基数口径的通知》(任虎社辽〔2019〕205号),自2019年5月1日起,将补充说明:市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计算中使用的缴费基数由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申请渠道
“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申请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插入数字证书(上海市法人一证通key)申请办理,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一些地区还出台了社会保障补贴政策
(根据需要选择您的地区,查看更多地区级别的政策)
ge/SNIS3G96vq9zZu" />注:具体申请情况请以文件为准
NOTICE
相关政策咨询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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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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