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因房屋装修和资金周转需要,我向平安普惠分36期申请了20万本金的贷款。其中,有许多诡计和隐藏的陷阱!36期分期贷款,服务费和保险费高达7.92万,比银行利率还高三倍!
对于该合同,平安普惠涉及以下疑点:
A.成立大量关联公司以服务费、保险费等变相提高合同利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嫌“套路贷”“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4月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套路贷《意见》”)第三条,结合本人的支付结算合同,对“套路贷”常见的犯罪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说明。
1.贷款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息,6,274.66/月年化利率8.2%)
2.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费1400/月)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个人结算保证保险单及保证费保险费:780元/月)
以上三项费用需按月偿还,合计8474.66。
以“平安普惠”、“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名义,变相提高收贷合同利率,规避法律红线36%的利率要求。结合江苏省徐州法院2019年11月中旬判决的相关依据,涉嫌成立关联公司,以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
以下为每月还款情况,以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2月26日提出的利率IRR计算方法为基础。
贷款银行、民生银行年化利率:8%合理!
但在平安、普惠之后,整体年化利率达到37.92%,整体贷款利率超出法定红线36%,涉嫌“套路贷”“高利贷”
B.最高的服务费是服务费。服务内容是什么?相应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是否向客户开具发票?至今没有收到发票,也收到了相应收费标准的说明。
C.每月保险费792,财产保险费中被保险人的名字是张* *,不是我的名字。严格来说,该保单无效,平安普惠有虚开保险、骗取被保险人保费的嫌疑。同时,我从未收到任何收费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