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城新闻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质量转型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聚焦光电、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产业,突出我市低成本要素优势,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惠政策
1.实行“达标”奖励。投资奖励:平均每亩投资强度达到“标准地”出让协议约定金额的,每亩奖励10万元;每亩投资强度达到“标准地”出让协议约定金额1.3倍及以上的,每亩奖励15万元。超标奖励:平均每亩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超过“标准地”出让协议约定金额的,对上缴税收的市、县留成部分的50%奖励三年;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前20强企业可给予50%-100%的奖励,最长期限为5年。
2.优先保护新工业用地。在工业用地(M)类别下,新增一类工业用地(M0),对集R&D、创意、设计、中试、无公害生产等新型工业功能与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土地优先供应和保护。
3.实施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企业可以灵活选择灵活的土地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办理项目审批、规划许可、建筑许可、产权登记等手续时,租赁合同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灵活转让方式不得超过30年;第一次租赁和第二次租赁的租赁和转让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其中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长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4.支持项目用地的划分和转让。支持新引进企业与原土地权属企业合作,对具备独立土地分割条件的工业产权进行产权分割,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质改造项目。
5.支持现有工业用地企业转型发展新产业。对符合规划要求的现有工业项目,支持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造提升为新的工业项目,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并结合新的规划条件重新办理规划手续。
二、厂房租建优惠政策
6.对建厂实行补贴。新建自用厂房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轻钢结构每平方米40元,混合结构每平方米3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前20强企业可根据需要为其建设部分或全部工厂。
7.实施租赁厂房的激励措施。租用标准厂房,给予2年最高租金2000平方米;自投产之日起,3年厂房租金的50%-100%按出资比例减免奖励。
三、资金支持政策
8.实施产业基金支持。设立10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质量转型项目集聚、规模化、可持续发展。
9.实施贷款贴息激励。对新增银行贷款的项目,自贷款之日起连续三年按年度基准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贴息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10.实施企业投资奖励。总投资50-1亿元的企业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的0.5%给予奖励;总投资100-5亿元的企业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的1%给予奖励;总投资5-1亿元的企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奖励实际投资的1.5%
低用电成本。实行整体打包直接交易,企业用电成本控制在0.3元/千瓦时,与市场交易电价的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企业税收贡献受益比例给予补贴。六、气价优惠政策
14.实行优惠气价。以天然气(煤层气)作为燃料的大工业用户,可实行专线专供,每立方米价格不高于2.0元;其他用户实行“门站价+配气价格”模式直供,每立方米价格不高于2.2元。
七、热价优惠政策
15.享受供热优惠。在当地供热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优惠。
八、运价优惠政策
16.实施运输成本补贴。对企业投产后年上缴税收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连续3年按照当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九、信息服务优惠政策
17.实施信息优惠服务。重点企业可免费3年使用大数据中心的10T内存储空间,对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应用推广、产业生态创新等予以重点支持,在现行网络资费标准基础上,互联网专线和数据流量资费等费用给予10%的优惠。
十、用工优惠政策
18.实施免费培训。免费举办相关人才招工招聘会,免费培训技术工人,建立劳务输入联络点及校企实训基地。
19.实行用工补贴。对新设立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参保人数给予3个月的社保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十一、“一事一议”政策
20.实行“一事一议”。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性强、贡献大的重大转型项目,对建设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有较强引领推动作用的重大转型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由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实施细则和产业目录另行制定。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