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有哪些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措施?如何规定?边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包括落户、补贴、安置费等。快来看看吧!
第一条:大学生毕业当年可以落户清朝
青年院校大学生、国内(海外)高校大学生具有毕业年限或以上可申请青年落户。青年大学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当年)可申请其所在院校学生集体户落户;市外(含国、外)高校毕业生在学年度内,可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落户,亲属(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依次落户。符合条件并计划落户的大学生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青岛人社教育交流”,进入教育学籍信息采集整合,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确认学籍信息后,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先落户后就业”模块,选择“学历人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大学生,到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年度在市外(含国外)的大学生,可按公安结算指引到相应派出所办理结算手续。他们在清朝定居后,可以享受城市的购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第二条:落实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回国在我市工作或创业,且在本市有户籍的,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
第三条:对青年人才在青年时期创新创业实行一次性安置费政策
国内高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教育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留学、就业或首次创业,购买我市首套商品房。如果他们在本市有户籍,将按照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户补贴。
第四条:落实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
2018年毕业后派遣期招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小微企业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第五条:落实青年见习补贴政策
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派遣期间离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可在全市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就业;试用期满3个月后,试用期基数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继续享受就业试用期补贴,直至试用期协议期满。其中,已离校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和派遣期内16-24岁的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和每人每月15元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目前全市共有青年见习基地373个。
第六条:实施“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
企业从“建设双一流大学”的高校中选拔一批对创新创业感兴趣的优秀学生,与学生签订“学分合同”,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对于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项目的国内研究生,按照奖学金金额的50%给予生活补贴,出国留学的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生活补贴。企业给予“金种子”人才学费补贴和生活补贴,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补贴。企业接收“金种子”人才实习的,财政部门每月按上一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贴低于社会平均工资50%的,应当据实分配;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tyle="font-size:15px;">第七条:实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性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最长2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八条:实施创业补贴政策
按现行政策规定,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第九条: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第十条:提供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在青落户的大学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就业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档案由毕业院校发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办理档案接转业务,或由毕业院校发往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了应届毕业生求职的节奏,却阻挡不了毕业生来青就业的脚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智联招聘创建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平台,为招聘企业和毕业生双方提供线上交流、视频面试、网上签约等服务,实现招聘岗位精准对接。自2020年2月12日平台启用以来,已有2121家招聘企业发放岗位3.4万个,毕业生在线投递简历6.7万人次。6月底之前,网络招聘平台还将密集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帮助毕业生圆梦青岛。即日起,符合落户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其他政策,可通过“青岛人才网”“青岛就业网”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零跑腿,具体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政策内容为准,详情可拨打12333进行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