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DL975876”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请问如何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你好!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辖区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操作员签署。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清税证明》 。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登记机关系统打印。
4.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