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上
山东电视台的非法集资
报告了相关问题
据透露,一家旅游公司以组织老年人旅游为名
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提醒群众提高风险意识
拒绝高额利润的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风险提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旅游市场逐渐升温,出现了非法旅游服务组织以“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者返利等方式引诱消费者投资、非法吸收资金的现象。
潍坊高新区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提醒市民,在计划出行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旅游项目和服务所迷惑,尤其是中老年人,更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1 “会员卡游”
以成为会员的名义吸收资金,并承诺消费者缴纳会员费后可享受免费出行或低价出行,并定期分红。这种会员卡业务模式存在较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很容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2 “投资项目游”
以投资、加盟、参与旅游项目为名,邀请社会工作者特别是老年人前往旅游考察所谓项目,骗取其信任,并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声称在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资金,获得高额回报,鼓励消费者投资。比如福建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由,通过派发礼品、举办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投资旅游项目每月2%的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1400多万元。
3 “预付款游”
我们以销售“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为名,以“低价旅游”为噱头向用户收取预付款,以物美价廉的产品吸引消费者。比如有的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采取“先付费后旅游”的预付费业务模式,承诺如果消费者在一条旅游线路结束后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以高价回购剩余线路并退款,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经营范围。
4 “出境保证金游”
打着出境游押金的幌子,我们收取高额的押金、押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比如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出境游押金低价团费”为卖点,声称消费者不要求退还出境游押金,每6个月就能获得10%的返点,可以作为团费,吸引了很多人支付高额押金,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但突出特点是以高额返利吸引投资者。公众要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要盲目追求高回报。我国《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以上旅游线路的差旅费,严厉打击预付卡非法经营行为。
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所以市民要提高警惕,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此外,请将出境游押金谨慎支付至您的个人账户。公众在缴纳出境旅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来源:潍坊高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潍坊高辛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