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19日消息,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办法正式发布。
《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北京市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后出台的第一个配套政策文件,也是目前急需的配套政策文件。由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北京市创建的一项重要的物业管理制度,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高度的社会关注度。因此,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特别延长至20天,以确保充分、全面地征求公众意见。此前,《办法》的政策指导稿已于2020年6月中旬提供给基层,并根据基层意见边试边改。经过半年多的实践检验,已经基本成熟,现已正式发布。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将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组织业主行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
亮点一定位准:业主组织的过渡形态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法规规定的一种新的制度形式。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为临时机构,按规定承担相关职责。《办法》进一步深化了贯彻条例精神,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定位更加准确,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组织的过渡形式,主要负责组织业主共同协商治理,成立之初最重要的职能是推动向业委会过渡。
亮点二补短板:弥补小区管理主体缺位
长期以来,由于业主参与意识淡薄、设立程序复杂、对候选人缺乏把关、自组织能力弱等原因。行业委员会的设立数量少、比例低,造成了物业企业和行业委员会一腿长一腿短的不平衡市场格局。业主组织的缺失影响了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业主权利的充分有效行使。物业管理委员会弥补了业主组织的空缺。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在三种情况下成立,包括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或困难,或者不能成立行业委员会。
亮点三组建快:五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不同于行业委员会的成立周期是每半年、一年甚至很多年,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会提高效率,简化流程,有一条快速高效的成立路径。可以通过“公告-推荐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建档刻章”五个步骤完成,快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亮点四严监督:全方位监督指导
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接受街道、社区和业主的监督。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规定条件,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或者禁止使用房屋的,不能参选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时,通过设置备案、审核人选、撤人、收回印章、撤销违规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指导体系。
亮点五强实操:具体流程模板可参照使用
有效的政策必须是可操作的。该办法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为重点,细化了成立条件、人员资格、成立流程、具体职责、会议制度和表决机制等。并提供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六个参考模板和印章样式。指导基层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可以有效解决成立后不规范、不知道怎么做的问题。
亮点六更透明:组建过程的公开透明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不仅动员业主,组织业主积极参与,而且加强了成立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成员及物业人所作决定的公告